“不应简单理解和要求感恩回报”

2005年北京一媒体在一些大学新生入学现场随机调查了50名贫困生,其中36人不希望自己的身份被公开,有贫困生甚至说:要在社会上公开说我是贫困生,我宁愿自己解决学费。
北京市一位网友说:“这些所谓的企业家真给慈善事业抹黑了!难道资助就是为了回报?这种为了自己的名声而进行的资助不要也罢!慈善事业不是为了回报,而是为了慈善。当人们把参与慈善事业当作生活习惯,而不是标榜个人的行为,那说明这个人真正有一颗慈善的心。但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参与慈善事业,目的没达到就撕破伪善的面具,这种人就太虚伪。”
武汉大学一名受过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大三学生周同学表示,难道写封信、打个电话就算感恩吗?这样的感恩也太肤浅了。真正的感恩要去用心去体会,用真情实感来付出,来爱自己、爱他人、爱社会,去实现人生的价值。
武汉大学宪法学博士伍华军说,做慈善捐助,不能简单理解和要求回报。慈善行为是一项公益事业。捐助受资助对象,把他们培养成社会的人才,最终回报社会,就是捐助者对社会的贡献,这也就是回报。
他说,慈善行为如果一味追求对个人的回报和感谢,如果不回报个人,就不继续资助,这岂不是把慈善当作交易行为了吗?如果慈善也成了充满利益的交易,还有其公益性吗?
伍华军博士指出,在慈善事业中,不宜过多地强调个人之间的感恩行为,这样会把“公益”事业变成了“利私”的行为。这不利于慈善事业的发展,也不利于培养真正的公益心。
何运杰会长也表示,不要说受到资助,就有权利一定要求受资助对象的回报。这些受资助的孩子最主要的是得到读书的机会,完成学业、帮助他人,回报社会也有很多种方式。
伍华军博士说,作为学生,他们的社会知识还远远不够,他们的人格正在学习健全中,资助的企业家们为什么不能除了资助之外,主动联系孩子,和他们沟通,教会他们做人、做事的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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