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制定发展战略
记者:面对严峻的形势和可能造成的影响,有什么具体方法可以有效地解决或遏制这种“冒进式”的城镇化?
姚士谋:首先,要在客观认识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对城镇化发展水平进行科学的分析和预测,设定各个发展阶段比较适宜的城镇化率,对于不同区域的城镇化发展速度应该有所差异。同时,要力争做到城镇化发展水平与水土资源和环境承载力、城镇产业结构转型和吸纳新增就业人口能力、城镇实际吸纳农村人口能力保持一致。
其次,要建立完善的、有指导作用的管理制度。在城市规划建设方面,以单位GDP的资源占用、资源消耗和人均GDP等来代替一个GDP的单项指标极为重要。这样可以将GDP与人口和土地指标结合起来,使地方政府失去把人口和土地规模做大的动力,有利于城市的高密度和高效率的规划和建设,也有利于促进各地按照不同地区的自然资源条件与环境承载能力,实现“一方水土”与“一方经济”、“一方人口”的协调。
再次,改革城乡二元化的土地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市场管理的重大作用。进行农村集体土地的产权改革,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逐步解除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限制,实行农村集体土地和城市建设用地的“同地、同价、同权”。提高农村土地征用价格,缩小由于土地征用的双轨制而造成的征地价格与出让价格的差异。
李国平:要从根本上解决这种过速的城镇化,我认为首先要缩小城乡差别,例如可以通过加快新农村建设发展手段等方式;其次要建立更严格的土地供应等相关制度,不能放任其城镇蔓延式粗放发展;第三,改变目前许多地方盲目追求城镇化的倾向,不应将“城镇化水平”作为政绩考核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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