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帐”违规了吗?
“混帐”的概念和做法,也是近几年随着户外运动的兴盛而始。爬山、野外徒步、海岸线穿越等活动,只要不是当天往返,需要在外过夜,就都免不了住帐篷。出于安全和负重方面的双重考虑,“混帐”的做法在热衷于旅游和露营的圈子里也就成了通行惯例。圈内将“混帐”的人称为“混客”。
对于木兰天池的这一“混帐”做法是否违规的问题,武汉市旅游局负责人表示,从法律法规上讲,木兰天池此举没违规,是对是错不好下论断。
一位经营户外训练俱乐部的经理表示,“混帐”在圈内确实存在,但只局限于在有一定危险的荒山、水边露营时,并且一般是3人以上同住,一对陌生男女挤一个帐篷几乎不可能。
网民“老大”在其博客中说:“法无明文即非禁止。但作为企业行为,是应该为社会负责的,而钻法律空档,利用并修改相关行业的保护规则,打着保护女性、‘以防万一’的幌子制造‘万一’,并以此大赚脏钱,老大深以为不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旅游管理学院教授舒伯阳认为,“混帐”无所谓违规,在行内也有专门的俱乐部从事这样的活动。但是强行要求“混帐”不妥,有违规的倾向,因为这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他说:“活动提供方可以建议游客‘混帐’,但不能强迫他们‘混帐’。游客应该有自主选择的权利,除非是自愿,否则没人有权力强迫他们。活动方如果单方面的强迫‘混帐’,那就完全成了混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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