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韩元恒近日在河北省平山县法院资料室发现了一份50多年前的判决书,是一个两家邻里纠纷案,判决书说理清楚、法律条款无懈可击,于是他马上拿着这份判决去寻找涉及到的那两个家庭,结果却发现,虽然当年的原告和被告已经作古,但两家年轻一代依然互不来往,互不理睬。
两家人当初结怨的原因已不再重要,但由此看出,在我国传统社会中,“一代官司三代仇”并非妄言。但是,随着人们法律意识逐渐增强,遇事之后动辄就对簿公堂,有些为了一元钱打官司、有人打官司只为讨个“说法”、有些人则完全是为了“面子”。难道除了对簿公堂打官司就没有其他更好解决纠纷的方法了吗?

廊坊市广阳区的四个温馨调解室

调解室内,大家在融洽的气氛中寻求解决纠纷的办法。

调解二室案件调解成功,当事人高兴地同人民陪审员握手告别。
有多少人在为“面子”打官司?
《秋菊打官司》的电影已经热播了多年,但说起打官司,总是难免想起“秋菊”——“村长打人不对,我就是要讨个‘说法’。”
在我国有多少个“秋菊”难以计数。有些打官司的人最关心的是“面子”,好像大家都为“面子”活着,一切都是为了“面子”。由于事关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家族、一个村子的“面子”,所以一旦有官司“大事”,必定极尽其人、财、物之能而事之,官司的输赢早已经不局限于引起官司的那件事了。
现在大多数打官司者都要找律师,对方找了县城的律师,我就到地市去请一位律师;对方到地市去请律师我就去省城请甚至去北京、上海请。这是为了证明自己有实力,赢了官司就是有“面子”。
一位律师网友在自己的博客里这样说,打官司的人经常要找关系,没有关系要创造关系。为了寻找关系、利用关系,就得不断地请客、吃饭、喝酒,有的原本老实巴交的人,没有任何有份量的关系,就只能不断通过亲戚、朋友、熟人等一切可能利用的关系去寻找可以对主审法官、法院说到话的人。
事实上,很多无良的“熟人、朋友或者律师”,就是靠这种复杂的关系,骗吃、骗喝、骗钱,所有的当事人坐到法庭上时,早已斗得精疲力竭,只是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法院最后的一个字“赢”上。一旦输了官司便痛不欲生,但是为了“面子”,就把所有的原因都归责于对方后台硬、有靠山、法官腐败、枉法裁判等等原因上,而自己的诉求是否合情、合理、合法,只字不提。这就是中国人传统的打官司的模式和思路,也是导致“一代官司三代仇”的最直接原因。
“做律师这么多年来我最快乐的事就是,当我的当事人在我的劝说下,放下心中的愤怒和一决高下的执着,转而以一种平和、息事宁人态度去化解问题和矛盾。”一位律师朋友这样说。

人民调解员正在开导双方站在解决问题的角度寻求和解办法。

案件“主持人”与人民调解员商量调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