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告与不告”两难选择
尽管国家已有法律认定这种方式为侵权行为,但此种侵权手法,在国内很多地方仍被广泛“推广”,甚至一些星级酒店也成为他们的“阵地”,给被侵权的企业及国内企业在国际上的形象都带来很大负面影响。
余晖说,现在很多企业明知道自己被侵权,但考虑到起诉风险,很多都只能“忍气吞声”。因为一旦在官司中败诉,可能会使自己原本辛苦创下的品牌丢掉市场,甚至“关门歇业”。所以,很多企业都没有将侵权企业告上法庭,这也使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一位曾受过类似侵权手法危害的湖南某知名企业董事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再三强调不要将企业的名字公布于众,因为以前了解到很多企业都吃过类似的“哑巴亏”。他说,消费者的心理很脆弱,不论品牌是否正宗,如果一旦发现产品可能有假冒,会对所有产品都持排斥态度,这对企业的打击是巨大的。
这位董事长告诉记者,这种侵权手段具有迷惑性,对被侵权企业的形象会产生很大影响。侵权企业打着别人辛苦创下的品牌,用假冒的产品打价格战。同时,还在各地公开寻找代理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