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保监会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交强险”费率浮动草案,并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作为我国首个强制推行的险种,从它诞生之日起,来自广大车主和社会各界的质疑声始终不绝于耳。有人说它为保险公司谋取了暴利,有人说它不是保障是负担,甚至有人呼吁要取消它。它的未来将何去何从,保险业监管机构、行业管理部门、保险公司和车主都提出了自己的设想。

图:交强险实行无责赔偿。谢正军/绘
“交强险”真的存在暴利么?
前不久,北京一位律师为“交强险”估算“暴利高达400亿”以后,网上、网下有关交强险的议论开始愈演愈烈,保险公司和保监会由此陷入“暴利门”的漩涡,保监会的高层人士出面对“暴利说”进行澄清,并向社会公布了全国保费的总收入。然而,人们对此仍然将信将疑。
“现在说‘交强险’存在暴利为时尚早”,黑龙江省保险业协会一位副秘书长说。
他告诉记者,保险作为一个特殊行业,以一年为一个简单核算周期,因此从2006年7月1日到2007年7月1日,才是一个整年,因此“交强险”是盈利还是亏损,到7月1日后才能真正明了。更何况还会存在2007年6月28日投保,出险后理赔计算在下一年度;甚至有些大的交通事故车辆损毁严重、伤者很长时间才能康复,因此理赔同样要跨越年度等情况发生,这就决定了一年的核算周期只能是简单的、粗略的。
同时,“交强险”作为一个集公益性、强制性、社会性于一身的法定险种,作为承办机构的保险公司只充当“办事员”的角色,它的收益可能只有百分之几的手续费,最终利润国家极有可能建立一个公益基金。然而相当多的保险公司对此认识并不清醒,以为“多办点业务就能多获得收益”,因此在操作“交强险”业务时,各家保险公司为了争抢客源,打起了价格战,你提高手续费,我就降低费率,把保监会的全国统一费率等要求置于脑后。他们的做法扰乱了市场、自毁了形象,使车主更加确信了交强险存在“暴利”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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