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无法办理贷款
由于自己莫名其妙地上了银行系统的“黑名单”,近两年来,姚先生的住房贷款申请、信用卡申请、购车贷款申请,屡屡遭到拒绝。
姚先生一纸诉状将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朝阳支行)告上了法庭,要求该银行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其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个人信息系统的不良记录,并赔偿名誉损失104300元。
姚先生诉称:近两年来,他通过银行系统办理住房贷款、信用卡和购车贷款,屡屡遭到拒绝,对此,他非常不解。后来,他到银行查询才发现,他个人在银行系统有不良贷款记录。
该记录显示:2004年5月25日,姚先生在农商行朝阳支行贷款购买了一辆车,并且屡次逾期还款。因此,他被银行列入了“黑名单”。
但姚先生认为,他根本就没有买过这辆车。之后,他又去车辆管理所查询,得知根本就没有这辆车。姚先生感到非常气愤,多次与该银行联系解决此事,银行也承认错误,却迟迟不予解决。无奈,在银行贷款到处“碰壁”的姚先生只得依据法律规定,提起名誉权诉讼。
此案日前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记者在采访此案的过程中,看到了一份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异议回复函”,上面写明:北京农商行朝阳支行与汽车经销商(北京广兴达经贸有限公司)联系后,经销商为姚××贷款一事出具了情况说明。该说明的主要内容为:“经我公司与姚××本人联系后,确认此笔贷款是真实的,但是由别的用户用其相关手续购车,属于代购。姚××本人否认该笔贷款,是与购车人产生矛盾所致。现我公司已和用户联系好,今年10月底前还清此笔贷款。”
由于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