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安徽省委副书记王昭耀在1990年至2005年春节,在担任安徽省阜阳地委书记、安徽省副省长、副书记期间,非法收受44人或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04万余元,还有810万余元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而且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今年1月,王昭耀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目前,王昭耀已在狱中服刑。
近日,有关部门向记者披露了王昭耀曾经写过的一份忏悔书。从这份长达万言的文字中,我们得已了解他从高级干部走向阶下囚的心理变化轨迹。但愿王昭耀的泣血忏悔能够警醒“梦中人”。
以下是他的部分陈述:
“面对金钱名利的刺激,心理逐渐失衡”
我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目不识丁的农民,为了供我读书,省吃俭用,东挪西借,债台高筑,后来把家里仅有的三间房子也卖掉了。直到我读了大学,还是母亲纺纱织布,给我做的粗布衣裳、粗布裤子。我读了5年大学,连个枕头都没有,头枕几块青砖度过了大学时代。三年困难时期,父亲带着妹妹外出逃荒要饭,后来到了东北出苦力。母亲在家吃草根、嚼树皮、饿得面黄肌瘦,头发脱落,得了严重的胃病,大口大口地吐血,几近奄奄一息,就是这样,母亲还要到地里去干活。姐姐、外祖母也先后病、饿而死。
是党培养我读完了大学,参加了工作,成了家,立了业,并且,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我从最基层干起,先后担任县委书记、地委书记、省委副书记。我曾经是全省县委常委中唯一的省委委员,曾经是全省最年轻的地(市)委书记,48岁就担任了省委常委、副省长,仕途一直比较顺利。我深知,自己的成长进步,都是党组织关怀、培养、教育的结果。组织上为了培养我、教育我,花费了很大的代价,倾注了很大的心血和汗水。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我,就没有我的全家。
然而,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忘记了党的培养,放松了理论学习,忽视了世界观的改造。我把共产党员的称号看作是披在身上的华丽外衣,把四十年前举起右手向党宣誓--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忘得一干二净。
“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我在阜阳工作了四年,前三年,干得是好的。但是,从第四年开始,我的思想就起了变化。客观上,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主观上,自己的思想产生了蜕变,面对花花世界的诱惑,面对金钱名利的刺激,自己心里想,一年到头,风里来,雨里去,苦得要死,累得要命,一点实惠都没有,别人家有的孩子出国了,自己家孩子连一个出国的都没有;别人家有的家属做生意赚了大钱,自己家连个做生意的都没有,认为自己“太吃亏”,“太傻”了。外界也有人对我说,“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于是,我逐步淡忘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曾经向广大干部群众做出的承诺:“清清白白做官,实实在在办事,老老实实做人”也被忘记。本来在我的主持下,地委制定了廉政建设“约法三章”,我一直坚持得很好,可到了后来,别人给送点烟酒、土特产品,我也收下了,后来就是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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