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中等职业中学招生工作即将展开,重庆市监察部门提出,为加强对中职教育招生的监管,从今年起,买卖生源行为将被纳入商业贿赂范畴进行专项治理,重庆工商部门将加大对招生中的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惩处力度。
一时间,“买卖生源等同于商业贿赂”的说法震动重庆市教育界,重庆市教委表示,从今年起,活跃在区县、乡镇的中职招生买卖生源现象将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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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学生“卖”800元
2007年5月13日,重庆市教委公开发布了对该市旅游学校副校长刘强的免职处理。据介绍,重庆旅游学校在往年招生过程中,通过非法中介,以一个学生800元的“回扣”买卖生源,以扩大在校生规模,提高学费收益。作为该校分管招生的副校长,刘强被免职。知情人士介绍,刘强是重庆首个因买卖生源被公开免职的校长,在此之前,买卖生源一直是中职学校“都在做,都不说”的潜规则。
记者从重庆库区了解到,不少职业学校为求招生数量通过向送生教师、招生代表返还现金等方式违规招生,一个学生800元的回扣,并不算高。
云阳、奉节等地教育工作者说,中职学校委托招生代表、中学班主任招生,每生得好处费1千元以上,已经有招生代表靠送生源暴富,开着自购私家车走村串户招生。“生源大战中,万州一些职业学校给本地招生代表的生均好处费已经达到2600元,本县中职学校招生困难。”
云阳县职教中心一位负责人介绍,中职学校向招生代表或中学教师支付的好处费来自学生学费,学校抬高好处费标准的同时降低教学成本。具体做法为缩短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在学生入学第二年送学生进入工厂,名为实习,实为打工,校方派教师收取厂方支付给学生的工资,以生活费名义发给学生一部分。学校成了介绍学生打工的“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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