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尔滨的大街小巷,各条线路的公交车不停地穿梭往来,给人们出行带来极大便利。近日,在行使的公交车内连续发生了几起安全事故,导致乘客被严重颠伤或碰伤,伤者在向公交公司或相关车队索赔时,大多遭遇了艰难的“索赔拉锯战”,最终结果往往还不尽如人意。为何一起简单的人身伤害赔偿事件,却要经历如此多的波折呢?

肇事车辆 新华社记者 颜秉光摄

救护人员将伤者从116路公交车抬出 新华社记者 颜秉光摄
公交车路遇大坑 57岁女乘客被颠成胸椎骨折
2007年的“五一”长假,57岁的哈尔滨市民张女士是躺在病床上度过的。自从半个多月前乘公交车被颠伤那天起,她就没坐起来过,连大小便都要靠家人帮助。而在去年的这个时候,她则跟随着丈夫、孩子举家在大连市快乐地游玩。
张女士及家人给记者讲了事情经过:2007年4月12日早8时20分左右,张女士在道外区和平小区乘坐一辆车牌号为黑A24501的116路公交车,准备前往道里区的时尚购物广场上班。张女士上车后见车内乘客很多,便走到车厢后部,在其他乘客陆续下车后坐在了倒数第二排的座位上。当车辆行驶到道外区东直路245号附近时,突然剧烈颠簸起来,把张女士从座位上颠到了地下,当时张女士就无法站立,她要求将车开往医院,但司机以“车上乘客多,到终点再去不迟”为由,将疼得直哭的张女士一直拉到终点。此时,闻讯赶来的家人看到张女士在车上痛哭,当班司机小陈却坐在车下的调度室内一边喝茶水、一边聊天。
事发一个多小时后,张女士被抬上担架送上“120”救护车。医生初步诊断为“胸十二椎压缩性骨折”。因耽误了治疗时间,造成创口水肿,需消炎处理后再做手术。
司机小陈在事后解释了出事的原因,他说:“由于路面翻浆,车在路上行驶比较颠簸,才将张女士颠伤。”记者在走访张女士受伤路段时,发现那段路不是翻浆,而是有一个大坑,深约10厘米,司机如果不小心开过去一定会剧烈地颠簸,车上的乘客必定遭殃。
据记者了解,就在颠伤张女士的同一路段,当天59路、53路公交车也在此出了事故。这些事故与从前发生的多起车内事故一样,车队、公交公司和伤者都因赔偿问题展开了拉锯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