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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者自曝黑幕 房产中介陷阱多
2007年03月14日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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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们观念中,房产中介是个典型的香花与毒草并存的行业。它也成为近年来遭遇投诉最多的行业之一,宰客、欺诈等事件频频发生。

    房产中介给人们的房屋交易带来了便利,却也暗藏着诸多陷阱。面对消费者警觉意识的不断增强,房产中介也设计出了花样翻新的陷阱,引人就范。

    消费者屡屡中着

    “看到站台、电线杆上贴的那些出租房屋的小广告,我心里就没好气”,罗毅愤懑地对记者说。两个月前,刚刚调动工作的罗毅准备在北京朝阳区大望路附近租一套两居室。一次在公交车站候车的时候,他无意中看到一张贴在站牌上的出租信息:一套月租1750元的两居室正在寻租。通常这个地段的两居室要2000元,于是罗毅拨通了小广告上的电话。

    据罗毅回忆,接电话人自称是某房产经纪公司的业务代表。他告诉罗毅,在离大望路不远的慈云寺就有两套月租1750元的房源。罗毅急于看房,便按照规定交纳了500元的看房服务费。然而,罗毅却被中介公司以各种理由带到康家沟去看另外两套房子。第二天,罗毅就接到了中介公司的电话,说慈云寺的房子已被人抢先一步租下了。罗毅要求退回服务费,可他们却不肯退还,并承诺一定给找到满意的房子。接下来两个月,中介总是故意推荐一些不是条件太差,就是租金太高的房源。罗毅苦笑地说:“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啊。”

    大学生史蓝最近也被房屋中介“黑”了一把。她通过中介公司租到了一套房子。当初协议的付款方式是“压一付三”,头一次就交了4400元。可刚住满了第一个月,中介公司就要求史蓝再付三个月租金,并拿出合同解释说,每个月都要“付三”。 史蓝拒绝支付,竟被中介公司撬锁,东西也被扔了出来。

    记者了解到,除租赁外,不少消费者在通过中介买卖房屋的过程中,也会遇到类似被忽悠的情况。中介公司通常是想方设法,吃了卖方,再吃买方,获取高额差价。“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宣传部部长张琛告诉记者,在他们2006年接到的各类投诉中,关于房屋中介的投诉占了很大一部分,问题主要是:虚假宣传、乱收费、轻许诺、合同中有霸王条款、偷换概念等。一些中介公司不具备中介资格,擅自从事中介业务。有的虽然具有合法中介资格,但却违章违法经营。有的向消费者提供虚假信息源,诱使消费者掏信息费。有的则与卖方串通一气,甚至不惜自己扮演“托儿”,不但轻松赚到中介费,还把违约的责任推给消费者,让消费者“有苦说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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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郎荐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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