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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零售价:多此一举还是自欺欺人
2007年03月01日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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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双“建议零售价”1680元的女士长统皮靴,售600元;一件“全国统一售价”2180元的男士皮包,卖800元……是建议零售价水分大,还是商家打出的折扣大? “建议零售价”:多此一举?

    记者日前走访沈阳、鞍山一些大型商场观察到,许多标注“建议零售价”、“全国统一售价”的商品,其实际售价并不“如此”,给人以多此一举的感觉。在辽宁省鞍山市站前商业区一家皮包专卖店内,记者询问一款棕色皮夹的价格,店主告之:该皮夹全国统一售价是218元,现在只卖65元。记者询问为何两者差异如此大?得到的回答是:“过年了,清仓甩货。”

    这并非个例。记者在沈阳、鞍山多家商场发现,服饰、鞋帽、皮具、针织品等几乎都推出了“建议零售价”和“折扣价”,两者差距少则二三成,多则七八成,对此,营业人员告诉记者,到了岁末年终或重大节假日,商场会给消费者折扣,这样做是为了返利回报消费者,还可以增加商场人气。

    “建议零售价”的前世今生

    建议零售价是怎么来的?为什么会出现建议价和实价相差大的现象呢?

    记者采访发现,原本为了规范市场竞争、进行行业自律的建议零售价,现在已成为不少商家“引诱”消费者的“鱼饵”。

    辽宁省鞍山市消费者协会的赵晓宁在对商品定价方式进行调查后发现,建议零售价的推出,初衷是为了避免商家擅自抬高商品的零售价格,维护产品品牌形象,向消费者提供购物参考价格的一种提议性企业行为。“知名品牌建议零售价的制定一般有一套严格、科学的程序和方法,是厂家根据产品的综合成本、质量、销量和品牌、技术含量等,同时权衡考虑商家应得的利润和消费者的承受能力计算出来的。”赵晓宁说,在这种定价模式下,同一品牌的商品在出厂时,厂家就规定了统一零售价,并通过与销售商层层签订合同,保证这一价格在零售环节得到遵从。即使商品出现打折,也是商家在厂家的允许和策划下采取的统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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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郎荐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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