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家:读者在书店内拍摄图书,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性规定。
一位叫iran1978的网友在百度上发了一则帖子:“我买了一部佳能数码相机,500万像素,能在新华书店用数码相机拍摄书籍吗?”
有10名网民跟帖回答了iran1978的问题。10人当中,认为不能的有3人;认为原则上不可以,但拍摄也不违反任何法律的有4人;认为可以的有3人。
这不是一项科学严谨的调查,但是网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基本上代表了社会舆论对于用手机、数码相机到书店拍摄书籍的态度。
经常逛书店的读者对用手机或照相机拍摄书籍的现象一定不会陌生。自从数码相机、可拍照的手机进入普通人的生活以来,聪明的读者就开始升级装备,手机、数码相机取代笔记本和笔成为新的“抄书”工具。
读者:数码“抄书”省钱省事
业内人士分析,用数码产品“抄书”现象出现的原因主要是图书的价格偏高。“原来简装的图书现在大部分精装上市,外表华丽、装帧精美,书里的内容没有增加多少,但价格却较以前翻了几番。”另外,在书店阅览的时间、内容受限。读者阅览的某些内容不想被别人发现,比如一些生理卫生、人体摄影等方面的内容,如果你在那里长时间阅览下去,难免会受到工作人员的提醒或遭到别人的白眼。
在南昌从事建筑装潢设计的刘敏先生告诉记者,由于业内相关应用技术发展较快,他不得不经常上书店买书。但是,昂贵的书价使得他每一次买书都心痛好几天。为了省钱,空闲时间刘敏经常泡在书店用数码相机拍摄书籍。
书店:原则上不准,但监管困难
愈演愈烈的用手机或数码相机“抄书”现象,令书店管理者感到很无奈。南昌市多家书店的负责人均认为,书店原则上不允许读者“拍摄”书籍,但是苦于没有有效的应对办法。
南昌市北京西路青苑书店的高女士说,在“拍书”现象出现之前,读者带笔记本和笔来摘抄书里部分内容是允许的,因为这有利于培养潜在的消费群体。毕竟用纸笔抄写的量很小,当需要的内容抄不过来时,顾客就只能买书了。对于确实有需要,拍摄一本书中的一两页也是允许的。但是,用数码相机拍几页甚至几十页,情况就不一样了。“顾客都这么干,书店还怎么做生意?”
新华书店南昌市广场分店负责人刘先生告诉记者,装潢、设计类的图书是数码相机、手机拍摄的主要对象。一套书甚至是一本书都要数百元钱。刘先生说,对于用手机或数码相机“拍书”的现象,新华书店原则上是不允许的,但实际上很难做到。因为书店不可能禁止读者把手机、数码相机带进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