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赞助门球赛、秧歌舞比赛为手段拉拢感情,以高额分红为诱饵,广东茂名市君临果业有限公司在广东、广西、江西等多省市以老年人为对象,非法集资诈骗1193万余元,造成300多名受害者血本无归。1月30日,“君临果业”董事长黄杏建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民间投资渠道缺乏、投资信息不畅通等原因,中小投资者手中的“闲钱”日益被犯罪分子觊觎,类似的非法集资诈骗案向社会敲响了警钟。
非法集资大案频发
2005年7月30日,南昌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君临果业”南昌分公司以搞果业、养殖、旅游等项目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从社会上召集到200多人参股。接案后,民警进行了暗访,并对“君临果业”南昌分公司进行了突击搜查。
经查,“君临果业”2002年3月在广东茂名市成立,董事长为黄杏建。2005年1月14日,“君临果业”南昌分公司注册成立后,黄杏建指派余嘉诚、罗杰洲担任重要职务,并招聘能说会道的年轻人进行培训,充当各级管理和业务人员。在短短一个月内,“君临果业”南昌分公司形成了一整套严密的业务体系。
随后,业务员频繁出入公园、老年人活动中心、门球场等地,将目标瞄准年龄在50岁以上、有经济能力的老年人。为了对老年人进行感情联络、降低其防范心理,“君临果业”经常出资组织门球赛、秧歌比赛等活动,收集参加活动老年人的电话。在取得老年人信任后,再向其推销“神龙万寿园”、“竹狸”两个项目,声称购买“神龙万寿园”股份的客户,一年期限归还本金,可从中获取8%的利润分成;购买“竹狸”的客户,每投入6000多元购买10对竹狸,年终可分红近8000元(含本金)。而在非法集资后,除业务员、业务经理、市场总监、总经理等分别按一定比例提成后,剩余资金全部汇入黄杏建指定的银行账户。案发时,仅南昌分公司汇入黄杏建账上就达327万余元。
2005年11月3日,黄杏建在山东青岛被抓获,至此,9名主要涉案人员均被南昌警方抓获。在采访中,黄杏建对自己的骗术仍迷恋不已:“我的公司有一整套的东西,拿到哪儿都有人相信。”此前,黄杏建在广西南宁、深圳分别诈骗200多万元和300多万元。据审理查明,黄杏建共与326人签订投资协议书,累计集资1193.02万元。
像“君临果业”那样利用高额回报作为“诱饵”进行诈骗活动的案件在沿海地区的江苏更是时有发生。江苏一名普通农妇管凤仙,把自己包装成“富婆”,打着做生意吸纳投资的幌子,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大肆骗取钱财。她声称他人某处的别墅和酒楼为自己所有,并时常找机会带“投资者”前往参观,安排食宿。为换取“投资者”信任,管凤仙出手阔绰,许多“投资者”生日时都会收到上万元的生日礼物。至2004年3月案发时为止,管凤仙在7年多的时间里先后辗转江苏、江西、浙江、北京等地,从50多名“投资者”手里骗得近2000万元巨款,并被其挥霍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