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12月14日宣布,破获一个网上盗销QQ号、Q币等虚拟财产犯罪团伙,抓获涉案嫌疑人44名,批捕11人。这起盗窃网络虚拟财产案的曝光,透露出新型网络犯罪的嬗变过程和最新特点,引人关注和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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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从“小心翼翼”到“肆无忌惮”
深圳腾讯公司半年前向警方报案:其公司陆续接到数以万计的用户投诉,称自己QQ号及QQ号里的Q币被盗。接报后,深圳市警方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5·22”专案组。经过调查,公安机关发现,自2005年5月以来,以犯罪嫌疑人金某、衣某为首的盗号团伙,利用木马病毒,盗取数百万个QQ号码和网络游戏账号、道具等,非法获利70多万元,其市场化、组织化、产业化的程度很高。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网络游戏玩家的增加,虚拟物品交易已在中国成行成市。艾瑞咨询的数据显示,2004年我国虚拟物品交易的市场为15亿元人民币,网络游戏用户中有46万是经常进行虚拟物品交易的用户,每个用户在虚拟物品方面的年平均消费超过500元人民币,而这一数据正在快速增加。
这只是目前互联网犯罪的冰山一角。日前瑞星和网游网联合发布的一份《网络游戏安全调查报告》显示,有61%的玩家经历过装备和虚拟物品被盗,其中被盗号的占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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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机:从展示“武艺”转为追逐利益
自上世纪90年代互联网勃兴以来,网络高手层出不穷,但此前他们横行网络的方式主要是入侵国家或企业的机密网站,以“某某到此一游”的心态,炫耀自己过人的网络技术。
现在的网络“黑手”则不同,他们也入侵网站,其目的却是赤裸裸的商业利益。“5·22”盗号团伙犯罪嫌疑人平均年龄不超过21岁,平时无所事事,他们在网吧交流、研制出特殊网络病毒程序,雇用大量人员对腾讯等网站做攻击,盗取QQ号码和网络游戏账号、游戏道具等后,通过淘宝网等互联网交易平台低价售卖牟利,盗窃者与销赃者对半分成。
为了追逐商业利益的最大化,他们甚至采取组织化的管理模式,招聘了30多名雇员,然后把这些人分配到三个地点工作,每个地点又分别设立管理员进行分管。并且对30名雇员进行细致分工,由专人提供作案软件工具,有人专门负责攻破网站、放置网络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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