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简阳市中医院,一个人均年收入不到两万元的县级医院,全院一年的纯收入仅500多万元。但就在这样一个县级医院,其前任院长蔡先全竟在任职的六年间,收受贿赂100多万元,另有70余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不久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其犯有“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获刑16年。
一台CT机 回扣50万
在蔡先全的114万元的商业受贿案中,仅医疗器械采购回扣一项就占了70万元。其中,购买彩超一台回扣20万元,购买CT机一台回扣50万元。
据法院调查,2002年1月16日,蔡先全代表简阳市中医院与成都榕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榕珠公司”)签订了以129.8万元购买“飞利浦”彩色血流分析仪(俗称“彩超”)的合同。但合同签完、货物到位,蔡先全却迟迟不付款,该公司总经理罗志榕多次打电话向蔡催收均无果。
罗志榕介绍说,当时为做成简阳市中医院的这笔生意,他们专门找了一个在当地各方面关系都比较熟悉的中间人,并给了其八万元钱作为打通各个关节的费用。但是由于是通过中间人,货到并交付使用之后,医院方迟迟不付货款。无奈之下,公司直接给蔡先全打电话告诉他说“你的好处费不经过中间人了,20万,直接给你划到账上”,蔡先全当即爽快答应很快付款。于是,公司安排相关人员为蔡先全办了一张银行卡并存入20万元。收到钱后不久,简阳市中医院的100多万元的彩超采购款很快就到了公司的账上。
2003年3月,蔡先全决定中医院再采购一台CT机。罗志榕获知此消息后,立即向蔡先全表示说,如果购买他们公司的机器,可以给他50万元的好处费。于是,蔡先全便专门组织一干人马,亲自带队到购买榕珠公司CT机的几家医院进行考察。
考察回来之后,蔡先全召开院务会议,在三家竞标的医疗器械公司中,选定了榕珠公司。时任简阳中医院副院长杨荣素介绍说,榕珠公司CT机的报价是340多万元,而另外一家没有中标的医疗器械公司CT机的报价仅100多万元,两者价格竟相差了三倍。事后,蔡先全也为自己的决策获得了丰厚的“回报”,榕珠公司“履行承诺”先后共付给蔡先全50万元的好处费。
在药品采购中,蔡先全也获得回扣九万元。据成都某医药公司的销售代表梁坚介绍,2003年底,他了解到,简阳市中医院准备集中一两家医药公司供药,准备通过招标方式来选择供药商,便找到蔡先全,表示如果能拿到药品采购权,承诺愿意送30万元赞助费给医院、借30万元给医院、付17万元给医院作为医院职工福利,此外再按照采购额的5%给蔡先全个人“回扣”。此后,在蔡先全的安排下,这家医药公司顺利拿到药品采购权,两年内供货400多万元,中医院支付了其中200多万元的药款,作为回报,梁坚先后分七次在蔡先全的办公室内送给他现金九万元。
经法院查明,除了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回扣之外,蔡先全在医院基建工程发包等工作中获得了35万元的巨额“商业回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