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农民损失难获赔偿,专家则担忧猎捕“口子”一开难收
“野猪形象确实不佳,而且频繁‘扰民’生事。但对其开杀戒要三思而行。”近日,一些野生动物专家和公众对黑龙江省批复野猪伤人“重灾区”猎捕50只野猪的做法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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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改善野猪成灾,林业部门下达猎捕令
由于生态环境的恢复和野生动物保护政策的实施,黑龙江省境内野猪种群得到恢复,野猪频繁下山导致伤人事件时有发生。黑龙江省林业部门近日批准在野猪危害较严重的地区进行组织、适当猎捕。
记者从黑龙江省林业厅获悉,此次对“猪害”比较严重的牡丹江市和鸡西市批复的野猪猎捕指标分别为50只,猎捕时限为从现在到今年12月底。猎捕结束后,省政府野生动物行政管理部门将对猎捕野猪的数量和范围进行核查和验收,所捕野猪必须到指定的有野生动物经营许可的单位进行处理。
黑龙江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由于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的实施、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全面禁枪等执法力度的加大,这个省野生动物的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包括野猪在内的一些物种的种群数量不断加大。近期,野生动物危害人身及财产的事件频频发生。
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野猪由于本身的生物学特性,繁衍速度非常快。2000年普查时全省大约有3.6万只,而据估算,今年已经达到7万只左右。但是,野猪赖以生存的森林资源和它的天敌野生东北虎的种群发展速度却很慢。野猪下山危害人畜、庄稼的现象时有发生。
黑龙江省林业厅副厅长王凤友说:“为了维护地区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生命财产不遭受重大损失,我们适当地控制野猪种群的数量,按一定比例进行依法捕猎。”
林业部门同时要求,此次猎捕工作由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人实施,不允许个人狩猎,严禁猎捕指标转让和倒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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