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某小学:教师超编,单身者可不必下岗
让高年级学生当“临时老师”,看管低年级学生自习,9月13日前后,这样的情况在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同兴镇中心小学不少班级出现。
教师们到哪儿去了?家长们通过“找寻”找到了答案:教师们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去了。
一个文件惹祸
让人诧异的是,教师们离婚的原因是一个文件。
今年8月,丹东市振安区教育局为实施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振安区中小学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其中规定:“离异或丧偶且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学校应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据了解,同兴镇一所中心小学三所村小(即中心小学下属的普通小学)共有教师81人,根据学生数核定的教师编制为70人,减去两名今年退休的教师,超编9人。
这一规定一下达就引起了教师们的争议,一些教师认为这个规定不公平,既然是聘用,就应该聘用优秀的、教学水平高的老师,至于那些“离异或丧偶且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老师,应该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而不是应该直接保留岗位。
在向学校和上级部门多次反映而没有得到明确解释和答复后,个别教师为了被学校聘用,采取了离婚的做法,有下岗“危机”的教师“跟着”离婚……最终,出现了41名教师“集体离婚”的闹剧。
“那么多的人离了,我要是不离,下岗的9个人中很有可能有我,实在没办法!”一位教师无奈地说。
面子里子之争
“怕下岗离了婚,这对老师而言是很残酷的事,真的也好,假的也好,他们得多长时间才能恢复正常状态?什么时候才能好好教孩子呢?”这是学生家长最担心的事。
事件发生后,离婚教师受到了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上级部门“勒令”迅速复婚;一些人说他们“钻空子”,背离了为人师表的道德底线……
“农村的知识分子呀,只有面子没有里子!”同兴镇政府一位工作人员说。他表示,农村的老师大多家里没有土地,一旦下岗,没有任何收入的他们将连一个普通的农民都不如。
退休教师张老师的话证实了这一点:“前两年也搞过竞聘,但没竞聘上的老师也不下岗,还是照样教学生,赚的钱也和原来一样,但听说今年‘动真格’的了,要是竞聘不上,除非愿意到偏远的缺编学校当老师,不然,肯定要下岗。”
教师超编了就有人要下岗,这表面上看起来合情合理,然而超编的原因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