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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催化剂:曝光商业“贿托”的“工作奥秘”
2006年09月27日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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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张周来、朱薇、李兴文  

    在商业贿赂的行贿者与受贿者之间存在着一片灰色的土壤,掌握着至关重要的关系资源的“贿托”们,左右逢源里外通吃,倍受行贿者和受贿者的看重,俨然成为商业贿赂的“催化剂”。而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法律对这些“穿针引线”的人却还没有给予更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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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牵线搭桥”的奥秘

    在政府采购领域,圈内人口中的“攻关策略”触目惊心。“只要搞好关系,政府招标采购只是一种形式。”“圈内人”刘新平告诉记者,他从事清障拖车营销工作多年,所销车辆主要被交警、城管和高速公路管理等政府部门采购,但送回扣也是一门学问:“收受回扣一般不会爽快答应,但千万不要把他们的推辞当真。回扣是赤裸裸的权钱交易,但它绝不是简单的送与收的问题,如果对方信不过你,你有再多的钱也送不出去!”

    商业贿赂肆虐医药购销领域,人为增加药品成本,直接导致了药价虚高;商业贿赂使国家应得税利大量流失。市场经济本应通过竞争机制实现优胜劣汰,商业贿赂介入却使“次品”驱逐了“良品”。在这样的经济环境中,企业挤占市场不是通过技术进步与提高产品质量,而是想方设法“找关系”,走歪门邪道。

    原南宁市房产管理局测绘科工作人员张某在南宁市房产管理局测绘科呆了几年,很清楚房产测绘有利可图。2004年5月,张某以别人的名义开办了一家名为平方测绘的公司,第一件事情就是请南宁市各城区房管所所长吃饭。但张某还比较年轻,而且资历浅,要请动南宁市各房管所所长赏光一起吃饭,他担心自己没有这么大的面子。

    在这种情况下,原南宁市永新区房管所副所长李某出现在张某的视野范围内。据圈子里的人说,李某为人处世相当圆滑,各个城区的房管所长他都能“摆平”,关系熟络。张某看准了这一点,通过李某很快就把各个城区的房管所长请了一遍,包厢每次只坐3个人——张某、李某、还有一个城区房管所长。酒桌上,张某信誓旦旦地许诺提供“提成”:各位所长每介绍一笔测绘生意给平方测绘公司,他就拿出测量收入的30%给房管所长,后来甚至把“提成”比例提高到50%。

    对“介绍人”李某,张某也许诺,只要与房管所“联合”业务全面展开后,李某就可以按公司测绘总收入的3%提成,每个月都按时给李某支付现金。后来李某当了所长之后,他除了每个月能拿到3%的“感谢费”外,还能拿到30%的回扣。从2004年7月起到2005年10月,李某共收到张某的“感谢费”18000多元。

    从2004年7月开始一年内,平方测绘公司的总收入就达148万多元,从中支付“提成”共计52万多元。在接到群众的举报后,检察机关一举破获了这起商业贿赂案件,目前仍有部分案件尚在审理之中。

    在此案中,李某原本是“中间人”的身份尤其值得关注,他将权力关系资源介绍给行贿者,实际上帮助行贿者打通了行贿的通道。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这样一件事:有一位房管所长供认,以前张某的平方测绘公司的业务员曾把公司的资质证书和一些资料给他看,要求在他们这边开展业务,但黄某连他的名片都没有接,拒绝说:我们已经有一家测绘公司和南宁市房地产测绘队了,你们要开展业务的话还要先备案……但后来有熟人李某的介绍,张某在酒桌上又提出诱人的回扣,黄某的态度马上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一口同意开展“合作”。商业贿赂中“中间人物”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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