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河南省武陟县原电影发行公司的赵守信、何荣玉、张莉等十名年过七旬的老人因长期得不到应涨的工资,将武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然而,在两级法院判决和政府两次复议均胜诉后,县劳动局仍然拒不执行,到底原因何在呢?
三十余载忙工作,到头工资却不保?
据了解,这10名老人,最大的已经是78岁,最年轻的也已经年过70,他们都是在上个世纪50年代初参加工作,直至80年代末才退休。几十年来他们克服种种困难,不辞辛劳地深入山区、农村,忠心耿耿的为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而工作。然而原本该是他们颐养天年的时候,却还要为自己的工资问题而四处奔波。
张莉老人对记者说,1994年全县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进行了调整工资,而后来他们却发现自己的工资莫名其妙的没有调整,便多次到劳动人事部门询问,但却被有关部门推来推去,始终不给一个明确的答复。
走进这些老人的家,记者看到他们的生活十分困难,大多数家庭都是用他们仅有的400多元钱工资来养活六七口人。今年78岁的赵守信老人告诉记者,他家里有6口人,全靠他每月470元的工资维持生活。
与赵守信老人一样的何荣玉今年75岁,老伴一直没有工作,家里还有一92岁、常年生病的的老母亲,虽然女儿每个月有430元的退休金,但还要供养两个孩子上大学。
因生活所迫一直到2002年,这些老人不得已两次向县政府提出劳动局为何1994年不给他们调整工资的复议申诉。
两审胜诉,劳动局为何拒不执行?
记者在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卷宗中看到,2004年2月13日《武陟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中决定,撤销武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3]22号《关于县电影公司部分退休人员反映养老金没有按政策发放问题的处理意见》。对此决定县劳动局不服,又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但是县人民政府再次在[2004]11号决定书中决定,撤销劳动局对这10名退休职工不涨工资的处理意见。并要求:劳动局在本决定生效后三个月内重新就申请人的养老金调整问题做出处理。但是这个问题劳动局至今未做出任何处理意见。
2005年4月7日《武陟县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中判决,“劳动局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不足”,“撤销被告武陟县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于2004年11月10日做出的《关于县电影公司部分退休人员反映养老金没有按政策发放问题的处理意见》”。责令劳动局重新对原告的申请做出处理。2005年7月14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终审判决,驳回县劳动局的上诉,维持原判。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劳动局对于政府的两次复议决定和两审法院的判决拒不执行呢?
县养老保险中心的一位副主任这样对记者解释:“因为当时没有事业统筹这个概念,当时事业单位就不参加统筹,就应该参加企业统筹。”记者问:“既然是这样,为什么后来这两次官司败诉了呢?”
他回答:“败诉只是具体的败诉,我们执行的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