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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恶意”违约的另一种隐情
2006年09月13日 来源:新华网吉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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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晓明、王昊飞  

    在没有任何实质性约束的前提下,完全依靠道德与诚信的杠杆,本身就难以确保还款率,还款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细节麻烦更增添了一些毕业生的侥幸心理,尴尬的还款率不仅让银行感到无奈,也让学校方面束手无策。

   毕业生异地还款遭遇“细节麻烦”

    大学毕业生一旦到了异地工作,清还助学贷款时不仅要多花一部分汇款手续费,存折账户丢失后在工作所在地还无法补办。这些细节麻烦让很多毕业生找到了不还贷款的理由,让本就可怜的还款率雪上加霜。

    李政,祖籍山东,2000年就读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04年毕业以来,清还助学贷款成为他工作与生活中一个很大的烦恼。他当初一共通过学校从中国工商银行贷了将近2.5万元,包括学费和生活费。说起贷款的原因,他表示,其实也不是家里负担不起,主要是出于两种考虑:一个是感觉自己已经长大了,不应该再花父母的钱了;另一个是当时很多同学不管有钱没钱全都贷款,好像不用还一样,自己多少也存在着一点侥幸心理。

    毕业之后,李政回到老家工作,在机关里做一个普通的科员,每个月的收入2000多元,按照当地的生活水平,属一般收入。但是从2005年6月开始进入还款期以后,他就开始感觉钱明显不够用了。“按照当初签的合同,我现在一个季度连本金带利息要还2100元左右,正好相当于我一个月的工资。原来经常和朋友、同事们在外面吃饭,如今已经开始主动回家里吃了,这样自己还能省一点。”他说。

    “还本金、还利息也就算了,可是每次还款还要按照汇款的标准缴纳1%的手续费,尽管钱不是很多,但总感觉不是那么回事。”他说,他自己计算了一下,按照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到2007年7月20日还完为止,总共要支付3000元左右的利息,除此之外还有250多元的手续费。

    对于这额外的手续费,李政认为助学贷款不同于消费者个人的异地汇款,其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他说,因为他异地存款的目的不是为了个人享受方便,而是把钱还给银行。作为一个系统内的各地的银行,收取这种手续费,对他而言只能理解成一种硬性的盘剥。

    “难道就因为我到异地工作了就应该注定了比别人多花钱吗?钱多钱少是一码事,关键是这让人在还钱的时候心里很难接受,好像是为了还银行的钱就一定要再被银行赚一笔似的。”李政说,作为普通公民我们是否需要异地存款完全由自己做主。可是在清还助学贷款的情况下,只要还款,只要离开了学校所在地,似乎就注定要再被银行收取一次费用,而这个费用当初的合同上面可是没有的。所以刚开始还钱的时候还挺主动,还了几次之后他就没什么积极性了。

    道德上的标准提醒着他欠人家的钱必须得还,可他自己在心理上却逐渐产生了一种抗拒感,每次还款他都是拖到最后一天,实在不能再拖的时候才去还。他介绍说,就是因为不愿记得、提起还款的事情,所以自己平时也不在意,今年年初,还款的存折连同子卡一起不知所踪,尽管如此,他还是本着自己做人的标准,想到银行去补办一下。没想到得到的答复却是:必须到当初的开户行才能办理补办手续,外地分行无权受理此项业务。

    后来北京那边打电话过来问怎么回事,他还是耐心地解释了一下,银行把账户的号码告诉他让他继续还款,说否则会形成不良金融记录。他说:“我想想还是算了,继续还吧,怎么说也是欠人家的钱,但是他们还是表示要补办手续仍然要到北京去,这样一来我就相当于往一个空头账户上汇钱,心里一点保障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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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郎荐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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