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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还是炒作? “网络情书”案之后的“收获”
2006年05月24日 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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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石志勇 谢方芳  

    都说如今是一个没有隐私的年代,在网络世界尤其如此。君不见,网上以隐私为卖点的帖子比比皆是,靠出卖隐私出名的人也是前赴后继,可谓是你方唱罢我登场,让人们在目不暇接之余也喟叹不已。

    年方而立的陈天哲(化名),是西安一家培训公司的经理,可以说是除了亲戚朋友之外谁也不认识的普通人。但2005年1月以后,由于一个偶然事件,陈天哲忽然成了网络名人。而让陈天哲跨入网络“名人堂”的,恰恰就是“隐私”——这个网络上无处不在的“幽灵”。由于情书被盗,既而以“风流才子的情书”被贴遍各大论坛,他作为原告打起了一连串“情书上网”官司,以至于把国内著名网站都告上了法庭,被冠之以“网络红人”、“风流才子”的名号。

    走近陈天哲,你会发现这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从最初的叫喊维护网络隐私权,到广受网友质疑后不否认自我炒作,“陈天哲现象”无疑是当前网络隐私综合征的标本事件。

谁动了我的情书?

    2005年年1月中旬,身为西安一家培训机构负责人的陈天哲突然发现,在一些网站论坛上贴着他写给前女友的情书。这些情书被命名为“一个风流才子的情书”,情书被加了类似于编后语的东西,“这是男主人公认识女孩后不久写的第一封情书,情真意切,可是典型的一见钟情啊”。随后,陈天哲在网上看到了署着自己名字的,题目为“风流才子的情书”的帖子,内容正是自己几年前写给前任女友的5封情书。

    看到自己的信件被公布,气愤异常的陈天哲开始追查“真凶”。想起前段时间曾让公司的员工小程(化名)帮着搬家,陈天哲便把调查重点转向了小程。几天后,良心发现的小程交给陈天哲一份“检讨”。内容大致是说帮忙搬家时,他发现了柜子里的24封情书,出于好奇就拿走了其中13封。之后,小程又把情书给了一位女网友,没想到其中5封竟被贴到了网上。

    2005年1月8日,陈天哲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小程告上了西安市碑林区法院,除要求获得1元钱精神赔偿外,还要求小程抄写10遍被传上网的情书。

    对于自己为什么要把小程告上法庭,陈天哲的解释是压力太大,自己必须有个回应。他说,情书发表后,朋友们冷嘲热讽,现在的女朋友也跟他吵了好几次。更重要的是,小程由于害怕报复,在认错之前把这件事通知了当地媒体,“老板情书被盗上网”的报道让他所面临的压力超越了网络,扩大到了社会层面。“在这种情况下,我必须有一个回应”陈天哲说。     

    3月1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侵害了陈天哲的隐私权,判决其支付1元精神损失费,但驳回了要求他抄写10遍情书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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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郎荐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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