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讨薪,四川民工汤其江写下整整12本“追薪日记”——在这6年中,汤其江尝尽各种滋味却执意“奉陪到底”,他甚至一度对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充满了不信任感。
2006年4月1日下午,汤其江从遵义县人民法院拿到了一审判决书,被告方遵义县建筑工程公司被判限期支付所欠原告劳务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汤其江感慨万千,“这世上终归还是有说理的地方,中央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政策不是一句空话”。
讨薪事件回放
事情得从1999年说起,遵义县建筑工程公司承建了贵州省息烽县银都水泥厂和息烽县检察院的两处工程,该公司职工宛李平作为项目经理,由包工头李秉海、李秉建组织了数十人的农民工队伍进场施工。
汤其江回忆说:“施工过程中就扯皮不断,好几次因为工资无着落导致罢工,有的民工自己从家里背米背菜来吃。好歹把工程做完,工资还是没有兑现,工人们不交钥匙,要挟遵义县建筑公司发放工资。为此,公司委派副经理李兴仁等人来工地做思想工作,又是承诺,又是担保。”
记者在汤其江手中看到一张落款日期为2000年12月的纸条:“关于息烽银都水泥厂工地所欠李秉海做工工资,结帐后,由遵义县建(筑工程)公司支付。具体经结办人:李兴仁。”
“有了这个承诺,我们交了钥匙。没想到,宛李平从此去向不明,公司推说要找到宛李平核实,否则不能确定是否已经付过工钱。”
汤其江在2004年12月10日的“追薪日记”里写到:“今天早上汤其江、李秉建、郭中浪、黄德成等十来个工人8时就到了公司又去讨工资,……(遵义县建筑工程公司经理)王元涛明确表示,工资我们公司一定要给你们,但你们还是要找宛李平来公司把账结完。我们要求公司去找宛李平,因为我们找了几年都未找到人,……郭中浪就说:当时由于无工资我们工人罢工,你王元涛经理来公司动员工人说,工人兄弟们,你们尽管放心地干,干完了没有工资发,我敲牙齿来付!”
工地在息烽县,施工单位在遵义县,两边都把汤其江等人当“皮球”,踢来踢去,两笔工资一共6万多元,一欠就是6年。
6年来,汤其江穿梭于各个部门之间,艰难讨薪。其间,他往返遵义、息烽、贵阳300余次,3次到北京求助,20多次求助媒体。而事实上,工程拖欠汤其江的工资仅仅只是微不足道的960元。
汤其江却认为,“这不是钱的问题。”
人送外号“汤袍”
汤其江有个外号叫做“汤袍”,据他自己解释,得名的由来是因为“从小受三国演义、水浒传和瓦缸寨那些东西影响,我这个人比较特殊,个性古怪,心直口快,不会袒护任何人,讲义气,见不得不公道的事情--从小就是这个脾气--朋友就呼我做‘袍哥’,这是四川说法,袍哥,大爷的意思。”
这个37岁的四川岳池县男子,早在1986年就外出打工,因“为人仗义,在民工中有些号召力,大家都听我的,慢慢开始承包一些工程来做。参加这两个工程的民工,有37个人都是看我的面子来的,当时没得钱发工资罢工,遵义县建筑工程公司的领导来工地,还是我出面承担,劝说工人开工,最后闹成这个样子,我要负责任的嘛。”
“追薪”6年,不屈不扰,汤其江认为,这跟自己的“袍哥”性格不无关系,以至于“很多人说我是方脑壳、一根筋。压力很大,按照我的条件,出去帮老板做,一年起码有三四万块钱好挣,可6年下来,经济损失怕都有20万喽。”
汤其江有一子一女,今年春节,读高中的大女儿曾给他打电话,“爸爸,你要再不回来,我就不读书了”。追薪6年,汤其江全靠打短工维持生活,其余时间都奔波在讨薪路上,因为常年在外,他没补贴家里一分钱。父母妻子不理解,多次跟他吵嘴,“6年里,我至少花费了将近4万元差旅费,去年还从老家的信用社贷了2万元钱,以备不时之需。”
今年3月,汤其江以原告代理人身份走上法庭,打算通过诉讼讨要工资。“已不在乎能拿到多少钱,我要的是一个公道。有人说我不见棺材不落泪,我其实是见了棺材都不落泪。”汤其江说,“不管官司的结果如何,输了,我自己挣钱还给大家,从此不再管这个事了。”
之前为何不把欠薪一事对簿公堂,汤其江的解释是:“以前打过一次类似的官司,最后自己反而倒贴钱。”
在汤其江的“追薪日记”里,或多或少能看出他的顾虑从何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