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在1999年,建设部就出台了《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然而一直以来,廉租住房政策推进缓慢,其建设规模也大大滞后于城市发展。至2005年7月,以《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为标志,廉租住房始得以初步推进。但与此同时,正如建设部4月2日通报所指出的那样,廉租住房政策的落实仍存在突出问题,70个地级以上城市尚未实施廉租住房制度。这一通报引起网民关注,就"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哪个更适合中国国情"这一问题,网民看法不一。
70城市廉租房仍然空白 建设部提出住房三点要求

新京报联合搜狐焦点网进行了是否能用廉租房取代经济适用房的相关调查,只有47.29%的网友表示赞成,而不赞成的网友占42.02%,两者势均力敌。对于安置贫困家庭的做法,38.21%的网友赞成集中建设廉租房,22.84%的网友赞成发放住房补贴,29.85%的网友赞成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
部分网民支持廉租房制度,认为从中国土地情况看,廉租房最适合中国土地情况。以房地产学者易宪容为代表的一部分网民则认为,香港廉租房模式不适合内地,降低疯狂的商品房价格是正道;还有部分网民认为,经济适用房应和廉租房结合进行,并建议修改经济适用房的规定,不得允许经济适用房进入市场,如要出售只能折旧出售给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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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者—— 从中国土地情况看, 廉租房最适合中国土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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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者—— 香港廉租房模式不适合内地, 降低疯狂的商品房价格是正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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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是画饼充饥 廉租房才应一夜成名
住房市场从租房到买普通房再到公寓别墅,不过是正常的梯次消费,靠政策人为干预价格既不必要也起不了什么作用。从某种程度上说,所谓经适房只是画了张饼,不但不能缓解住房紧张的矛盾,甚至还会加剧房地产市场的混乱.
成思危:应加快建廉租房制 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
成思危表示,当前高档住房多,经济适用房少,廉租房更少,房地产市场的供应结构和居民的需求结构不匹配。原有的政策设计和现在的实际情况有些脱节。当前应集中解决无房户的住房问题,这就需要加快城镇廉租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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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廉租房并非经适房的终结者 会产生不公?
由于受户籍制度等限制,中国老百姓不像国外有的家庭可以自由迁徙,租房的观念远没有购房的愿望强烈,因此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都是不可或缺的。
社科院易宪容:香港地产模式不适合中国内地
政府目前对内地房地产发展之思路,很容易让我联想到香港的住房发展模式,即高地价、高房价、高公屋居住率。这种制度安排下,社会绝大多数财富通过房地产市场分别流向了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商,造成了严重的社会财富两极分化。同时,由于房价过高、公屋率过高,整个香港居民的住房福利水平严重下降。可以说,香港这种住房发展模式是香港特定条件下的产物。 |

一些网民还称,廉租房制度也要防止地方与中央唱反调,执行"国家统一政策"的弹性之大,已经到了可以把政策"修理"到颠倒的地步。有网民发帖倡导实行"中国廉租房行动",建议符合连续两年平均月收入不足800元且没有固定房产等条件的人提交财产证明才能租用,一旦收入高于前述标准须搬出。
| 城镇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和其他需保障的特殊家庭提供的租金补贴或者以低廉租金配租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普通住宅。城镇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和其他需保障的特殊家庭提供的租金补贴或者以低廉租金配租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普通住宅。 |
·申请廉租房具备的5重条件
《办法》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就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第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第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第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第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第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申请廉租房须提供的3种材料
一是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二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三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