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干部说,社会抚养费征收数字是上面分配的
对超生子女户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国家法律的规定,当然没有问题。但是,为什么有准生证的农户,也要缴社会抚养费,这些钱到底该不该收呢?
采访中,杞县城郊乡西十里铺村党支部书记楚储义告诉记者,县里搞"计划生育百日攻坚",规定凡2000年以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都要缴至少8000元的社会抚养费。原来没有征收到位的,一律补齐。
楚储义说,按照国家规定,凡是持有生育证的,应该是合法生育,不应该再收社会抚养
费。问题是,前几年计生部门为了给职工发工资,扩大了二胎生育证的发放范围,有些不太符合、或者当时还不符合二胎生育条件的,因为给计生部门缴了钱,也得到了准生证。这次县里搞计划生育"百日攻坚",给各乡镇都定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任务,为了完成任务,村里只好把这些持证户也纳入缴费范围。
针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问题,杞县城郊乡党委书记张长旭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据张长旭告诉记者,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数额,是县有关部门根据乡所、村室建设费用,加上计生人员工资,再加上独生子女户奖励费用计算出来的,是计划生育工作实际需要的费用。如果征收不到位或征收不够,则可能影响明年的计划生育工作。
据张长旭介绍,县里给城郊乡分了45万元社会抚养费征收的任务,城郊乡收了70万元,已经超额完成任务。张长旭承认,有些持有二胎准生证的农户,也被征收了社会抚养费。但张长旭又说,这些农民手里的二胎准生证,多数是弄虚作假得来的,从计生部门买来的。这次通过"百日攻坚",查出了他们超生的事实。
记者问张长旭:到底有多少农户的二胎准生证是弄虚作假得来的?是怎么弄虚作假的?张长旭说,对这些数字,乡里目前还没有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