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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晚点常有纠纷 铁路部门该不该赔偿?
www.XINHUANET.com  2006年02月13日 09:49:08  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
  记者:谢方芳、段博  

    虽然所乘列车晚点令人十分懊恼,但大多数国人已经习已为常。然而,西安一名“较真儿”的律师却因列车晚点把铁路局告上了法庭。虽然索赔金额只有9元1角钱,但这件事还是引起了当地媒体和群众的广泛关注和思考。

    车站拒绝解释晚点原因 惹恼“较真儿”律师



毛家兴向记者展示民事判决书

    西安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毛家兴购买了2005年10月21日16:48西安开往镇安的4774次列车车票,但这次列车却晚点1小时32分。毛家兴对记者介绍说,当时他只是要求西安铁路局及火车站解释列车晚点的原因,不料却遭到无理拒绝及恶语中伤。毛家兴认为,列车晚点耽误了他的工作,并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将西安铁路局及西安铁路局西安车站起诉到法院,提出了两项民事诉讼请求:请求判令两被告向其赔礼道歉;判令两被告支付其违约金4元,并按照服务行业每小时4元多的平均工资标准,赔偿其误工赔偿5.1元,共计9.1元。

    2006年月1月9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毛家兴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毛家兴承担。据了解,毛家兴不服此判决,已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递交上诉状,向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目前,旅客因列车晚点与铁路部门产生的纠纷时有发生,但旅客鲜有胜诉的案例。2003年9月21日下午,旅客黄志宏在汉口火车站准备乘坐当天到浙江义乌的K13次列车,但因该车晚点6个半小时,他选择退票,同时要求火车站赔偿订票费10元及其他损失100元,但被站方拒绝。

    然而,我国铁路方面也有过对受晚点影响的旅客进行赔偿的先例。2005年2月18日凌晨零点左右,在南京火车西站,14名旅客因列车晚点2个多小时而拒绝下车,坚决要求铁路方面向他们赔礼道歉,并提出赔偿要求。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僵持,铁路方面最终向每位旅客支付了200元,并派专车把这些旅客送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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