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羊补牢 地方性法规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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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正由这源源不断的排放到河流中去。 |
针对现行法律法规存在的缺陷,一些地方政府已经与地方立法机关一起行动,弥补环保法律漏洞。日前举行的上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23次会议以全票表决通过新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条例》赋予环保执法部门在处罚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方面更大的惩治权力,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若不能达标,环保部门有权责令其限产甚至停产。
《条例》规定,排污单位在限期治理期间污染物排放不符合限期治理规定的排放要求的,由环保部门责令其限产或者停产,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在工厂进行环评验收时都安装了先进的污染治理设施和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为了节省开支,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境保护设施,故意破坏在线监测仪器甚至对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都将收到严处。
"企业应当是环保的主力军,排污系统对于企业而言应当如同厕所对于一个家庭的作用那样,不可或缺。"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徐祖信说。但是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国内的许多企业并不将环保成本计入自己的生产成本之中,反而认为这是"额外增加出来的成本"而不愿承担。"在这种情况下,制订更为完备和有力的环保法律法规就成为当务之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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