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得利"、"亨达利"的商家原是同门兄弟,但由于利益纷争,导致"两亨"商标权分配困难,使商标处于真空地带,任由旁人涉足或践踏而不必负任何责任。这样的"内耗"不仅损害了商标的市场号召力,还有可能导致老字号走向末路。
"亨得利"、"亨达利"商标纠纷案至今已历经12年,经历了注册、异议、撤销不当注册等几乎所有的商标确权程序。案件虽还没有最后的结果,但已露出能够妥善解决的端倪。商标的价值,是由商标所有者通过经营活动所赋予的。"两亨"商标权问题的最终解决,不仅会促进这个百年老字号的发展,而且会推动我国的商标确权程序合理化,为解决其它老字号的类似问题提供范例。
“两亨”之争涉及国内数十家商号
"亨得利"的起源可追溯到清朝光绪年间,由应启霖、王光祖、庄鸿奎三人合伙创立于宁波,取"万事亨通,大得其利"之意。先后在杭州、天津、北京等地设立分号,并于1915年在上海设立总店,负责全国分号的经营管理,分号的资产和经营管理权属于应、王、庄三姓的同族或后代。
而"亨达利"原是一家洋行,清朝同治年间创立于上海,与"亨得利"同样经营钟表、眼镜等,两家本是竞争对手。新中国成立后,同许多老字号一样,"亨得利"、"亨达利"的各地分号分别进行了公私合营,各分号之间各自独立。但这些店铺大多还保留了"亨得利"或"亨达利"的字号。"亨得利"、"亨达利"也被分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企业。
1985年7月,在天津亨得利、青岛亨得利和武汉亨得利的联合倡议下,上海、北京等7家亨得利联合成立了"全国亨得利、亨达利钟表联合会",承诺实行钟表业的全国联保,并选举天津亨得利为理事长单位。到1992年,"两亨"联合会加入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成为规范的协会组织,会员单位最多时达到80多家,涉及全国29个省市区,成为国内颇具规模的钟表行业协会。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