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道拳击比赛弃权成风、柔道比赛"假打"一再上演、得来的金牌要让东道主队分一杯羹……十运会的比赛中,违背体育比赛公平、公正原则的场面不停上演,这让所有的人为之寒心,而所有的这一切不正常情况均与多年前已经开始实行的"协议计分"、"双计分"制度有关。人们不仅要问:这一当初为了促进各省市运动员交流,如今却成了比赛正常进行的绊脚石的制度,是不是到了该取消的时候了?
制度初衷:保证有实力的运动员有参赛机会,促进各省市体育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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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3日,辽宁队选手孙福明(前)在柔道女子78公斤以上级决赛中主动放弃比赛。次日,十运会组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该“假赛事件”作出处理,宣布该场比赛无效。(新华社记者廖宇杰摄) |
"实施'双计分'、'协议计分'的初衷是为了保证有实力的运动员都有参赛机会,同时促进体育实力不均衡的省市之间进行交流,求得共同发展,全面提高我国的竞技水平。"十运会柔道比赛竞赛委员会执行主任、国家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宋兆年介绍,按照十运会报名资格规定,就拿柔道比赛来说,预赛时每个队(一个项目)男、女队员都只能报12名,同一个级别不能超过3个人。这种名额的限制直接导致一些强队的运动员缺少了比赛的机会。
如作为柔道强队的辽宁队,同一个项目中,排在5、6名的运动员在比赛中如果发挥得好的话,都有可能夺得冠军,有可能成为国家队的后备力量,但人为的规定却让他们失去了在大型比赛中露脸的机会,他们很有可能会因此而废掉。情况恰恰相反的是,有些省市财力雄厚,但在一些项目上却缺少后备力量,运动员的水平比较低,教练员的训练水平也不够。
"考虑到运动员'强弱不均'状况,同时想促进各省市体育水平的共同发展,"宋兆年说,"国家体育总局出台了'双计分'制度和'协议计分'的制度。"
据了解,"双计分制"从八运会开始实行,是全运会独有的计分规则,而且只对解放军代表团中符合规定的选手适用。按照《十运会竞赛规程总则》的规定,"双计分制"的具体计分办法是:运动员在单人项目获得名次,奖牌和分数分别给解放军代表团和原输送单位各计算一次;双人项目获得名次,解放军代表团计算相应的奖牌和分数后,两名运动员各按50%计入原输送单位;多人项目则只给原输送单位计算分数而不计算奖牌。
不过,有一部分解放军运动员不能实行双计分。这包括在入伍前已获得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总决赛、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等大赛前六名的选手,两次及多次入伍的运动员不能在同一个项目实行双计分。孙远富说,那些从小入伍、由解放军独立培养、已经和原单位不存在什么关系的运动员,也不能实行双计分。
"协议计分"依附于"协议交流"规定,也是从八运会开始实行的。2003年,国家体育总局出台《关于施行全国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督促参加十运会的参赛单位在2004年10月底之前,办好运动员交流手续。而按照十运会规程,符合4个条件的西部地区交流运动员可以进行协议计分,计分的方式是双方单位各按运动员所获名次的奖牌和分数的50%统计。4个条件分别是:必须是西部(13个单位)运动员;运动员代表单位必须是首次注册的同一单位;西部地区单位必须在2004年10月底之前提交运动员联合培养协议及明确表示协议计分;西部地区每个单位实行协议计分的项目不超过5个大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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