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统一管理门诊病历
建国50多年来,我国医院门诊病历从形式到保管几经变化。"文革"以前,病历基本上都是由医院保管,门诊病历资料归医院所有,患者不仅不能带走病历,就连查阅病历也很困难。
现在国内医院使用的大多数是简易门诊病历,由各医院自行印制,格式及大小不一,内容也很不规范,有的封面上甚至印着五花八门的广告。究其原因,我国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还没有将医院门诊病历列入医疗质量考评范围,也未对其格式和内容做出具体规定。
王印其大夫认为,目前门诊病历管理可谓是无序,不仅增加医患成本,由于医疗信息不对称,有可能阻碍和延误患者的医治。因此他建议统一门诊病历,所谓统一,就是统一格式,统一使用,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刷,统一管理。
一个规范的门诊病历封面上应写有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药物过敏史等,内容应有就诊时间、主诉、现病史、检查、实验室检查、诊断、治疗、用药、医生签名等项目。
他说,许多发达国家现在普遍使用电子病历,非常方便,但我们国家短期内还难以实行,由于病人、医院太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门诊病历条件也还不太成熟,但一个省内实行统一病历还是非常可行的。
他设想,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范门诊病历,统一格式,统一印制,统一使用,并将其列入医疗质量考评范围,以提高门诊病历质量。门诊病历管理权在医院,使用及保管在患者本人。出于尊重个人隐私的需要,对于性病及艾滋病患者,另行建立专科门诊病历。如医院认为临床科研究需要,则可复印备份。住院病历当不在此例。
"病历由患者个人存放,是出于尊重人的考虑,"他说,"以人为本,才能建立良好医患关系。"
憧憬着统一使用病历的前景,王印其大夫十分兴奋,"在一本统一使用的门诊病历本上,不同医院的检查、诊断及治疗经过历历在目,可以达到医疗资源共享。"
"病历就是一个招牌,病历书写质量、诊治水平及用药是否规范,均可在一本门诊病历上得以体现。规范门诊病历,会促进各级医院重视门诊检查及治疗规范化。"
"不同就诊医院及科室大夫都要在门诊病历记录诊治经过及签名,无形中促进医生互相比较、互相学习,有比较才有鉴别,比较就是促进,就是督促,"他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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