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是国家第17次实施药品降价的第一天。记者10日上午在贵阳、南昌和重庆等地的医院和药店了解到,国有医院对于国家的降价令执行的比较好,药房和连锁药店对此反应冷热不均。

一位顾客在选购药品
贵阳市盐务街的几家药房售货人员称:“降价应该主要降低医院的药品销售价,我们的利润本来就十分有限,没有多大降价空间。”有趣的是,贵阳市的一些连锁药店不仅降低了国家规定的一些药品价格,而且也略微调低了一些保健类的药品价格。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月28日宣布,将降低22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平均降幅40%左右,是中央政府17次药品降价中幅度最大的一次。这次降价能否破解药价迷局?
虽然同样的药品在医院和药店的价格相差悬殊,使医院几乎成了“千夫所指”。但不得不承认,医院绝大部分药品都是通过政府主导的统一招标采购,由物价局定价后出售的。一言以蔽之,医院卖的药无论多贵,都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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