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庞大的乡镇机构已成为农民负担反弹的最大隐患。为了减轻行政运转成本,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今年9月9日,河南省召开全省深化和完善乡镇机构改革电视电话会,要求对辖区人口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乡镇进行撤并。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此之前,河南省虞城县曾经进行过乡镇撤并。但由于种种原因,撤并工作没有取得成功。原来已经撤消的乡镇又重新挂牌。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乡镇撤并阻力何在?乡镇撤并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记者对虞城县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 前车之鉴
据介绍,河南省这次撤并乡镇的主要政策标准是:平原、丘陵地区原则上不保留3万人以下的乡镇,山区原则上不保留面积不足100平方公里、人口不足2万人的乡镇。
一位熟悉内情的权威人士告诉记者,河南省这次是第二次布置乡镇撤并工作。第一次是在2001年9月,当时,河南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了《河南省撤并乡镇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对平原、丘陵地区3万人以下、山区区域面积不足100平方公里、人口不足2万的乡镇进行撤并,以减少地方财政开支,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按照该文件规定,全省大约有470余个乡镇需要撤销或合并。按照两个、三个并一个的原则,全省大约可以减少乡镇200余个。但由于缺少相关的配套政策,人员无处分流,这个文件的精神并没有得到及时的贯彻、落实。尤其让人泄气的是,全省动作最快虞城县,当时合并了三个乡镇,后来也因人员、债务等问题难以化解,原来已经撤消的乡镇又重新恢复、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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