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游局长:这是尝试和探索
据记者了解,内乡县衙现在的一张门票是30元,一年的门票收入在三百万元左右,50多人的工资每年仅几十万元,作为“国宝”,每年还可从国家申请来几十万元,并不需要借助外来的资金。
据报道,内乡县旅游局局长符莲娜说,一座古县衙,在内乡形成了一条旅游产业链,面向社会出让县衙景区经营权,目的是引进资金,保护、开发、利用好古县衙 。
符莲娜提起此事也是满腹委屈,承认这种做法不妥,以下是7月11日下午记者和她的对话。
记者:某媒体刊登你说的话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你有啥看法?
符莲娜:
我们这种想法是不成熟的想法,目的是探讨经营权和管理权分离,引进资金,保护、开发、利用好古县衙。我从“栾川模式”受到启发,在考察中发现栾川的机制很灵活,引来很多资金,想尝试和探索这种模式,不过内乡县衙是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位记者知道后很感兴趣,打电话问我,我就把自己的思路说了,没想到报纸登出来了,并且闹得沸沸扬扬。
记者:在此之前和县衙博物馆的主管单位联系了吗? 
符莲娜:没有。这是我们旅游局搞古县衙广场开发的事。
记者:有人说你们无权过问博物馆的事,你有啥看法?
符莲娜:县衙博物馆不仅是文物单位,而且也是一个景区,我们就是管景区的。古县衙博物馆下个月要申报国家4A级景区,我们现在正在忙这事。
记者:你知道现在社会的反响吗?
符莲娜:知道。听说上级文物部门已过问此事,他们认为违法,国家文物不允许转让。
记者:你们和哪家公司协商?
符莲娜:去年有几家公司和我们联系,包括一家房地产公司。因为古县衙建广场要搬迁,需要一定的资金,想到了招商引资。而企业的想法是如何赢利,一些商家提出经营权和管理权分离的问题,我们正在商谈中,这篇报道把这一切打乱了。
记者:你知道文物法第24条“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规定吗?
符莲娜:不知道。我从县妇联调到旅游局任局长不到一年时间,整天忙宝天曼申报世界植物生物园的事,没有来得及学习,你给我念一下内容,我记下。 [1] [2] [3] [4]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