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有时候会选择迟迟而至。对河北省冀东监狱二支队原政治部主任、二级警督李久明来说,正义是他867天地狱生活之后的最后期盼。近日,唐山市"7·12"刑讯逼供案一审公开宣判,原唐山市公安局南堡开发区分局局长王建军、副局长杨策犯刑讯逼供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市刑警支队一大队原大队长聂晓东、原副大队长张连海、原侦查员宋金全,南堡开发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原大队长卢卫东、原教导员黄国鹏等另外5名涉案民警犯刑讯逼供罪,免予刑事处罚。
情人姐家被劫杀
二级警督家中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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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久明被关押前后判若两人(图片来自法制早报) |
2002年7月12日凌晨2点多,李久明永生难忘。这时候,他的女友唐小萍打电话急切地告诉他:"你得赶快到我这儿来一趟,我姐姐、姐夫被人用刀刺伤了,赶紧找辆车,送他们去医院吧。"此时的李久明想当然地认为,唐某过去多次都是以这类似的方式骗他出去约会,这次估计也不会假。因此,他不冷不热地答复说:"出事了就报警啊;受伤了,打120吧。深更半夜的我到哪儿找车去?"然后,他就挂断了电话。
然而,当天夜里,冀东监狱一支队干警郭忠孝家中确实发生了重大抢劫杀人案,郭忠孝和妻子唐姝丽被蒙面歹徒用刀刺成重伤,情急之下的唐小萍才打电话央求李久明帮忙。随后,公安部门在侦破过程中,发现了李久明与受害人郭忠孝妻妹唐小萍的暧昧关系,而且曾经屡屡发生矛盾,李久明逐渐进入警方视野,被认定为抢劫杀人嫌疑犯。7月13日上午,正在冀东监狱二支队办公楼的李久明被唐山市公安局南堡分局几名刑警带走。当夜11点,办案人员从李久明家里搜出了一把钢珠手枪,警方更加"锁定"李久明为重大犯罪嫌疑人,对其采取了严密措施,调查了解其"作案经过"。但事后查明,李久明身为政治处主任,其工作职责就是管理枪支,他在一次看望冀东监狱二支队原管教副支队长齐录时,这位老领导托他上交那把钢珠枪。因为是晚上,回家后李久明随手将枪放在家里。但通过这个“证据”,2002年7月16日,李久明被唐山市公安局南堡分局以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刑事拘留。从此,李久明处在了难以置信的灾难之中。
2002年7月21日至24日,在南堡公安分局办案人员的全力审讯下,李久明"供认"了杀人事实。同年8月26日,李久明被正式逮捕。2003年6月24日,唐山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对李久明提起公诉。2003年11月26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久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附带民事赔偿102976.58元。得到判决结果后,李久明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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