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开封市办结的两起卖地案件令人触目惊心:开封市龙亭区宋庄村400多万元的卖地款,除70多万落实到村民手里外,其余大部分被村干部挪用、挥霍,光吃喝就高达35万元,其中一顿饭就曾吃掉7000多元。经查实后,村支部书记被刑拘,村主任被监视居住。开封市南关区张庄村的支部书记左彦华,从1996年到2004年期间,多次挪用村集体资金50.5万元,并且个人侵吞公款11,6万元,左彦华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村级财务黑洞有多深?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对村级财务"黑洞"群众反映强烈而上级查处不力。禹州市顺店镇西王庄村地处矿区,
村集体资金雄厚,10多年前与一家开发公司合作开发一个小区,结果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开发公司倒闭,村子赔进去200多万,村干部对村民讲原因是"决策"失误;禹州市梁北镇金坡村,去年卖地获得900多万元补偿款,除了兑现给村民以外,还剩下300多万。村支部书记不与村民协商,便与一私企老板合作办厂,不让村民看办厂协议,厂址选在外地,干部说是办股份制企业,村民认为是变相贪污,多次到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据河南省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岳文海介绍,近几年来
,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上项目、修公路、搞公益事业等,都要占用大量的土地。据河南省官方公布的数字,2004年全省共出让土地5545宗,面积10、8万亩,出让金额达153亿元。按照国家的土地补偿政策,村集体可以留用大约25-30%左右的土地补偿费,这是村集体资金来源的一大项,也是诱发村级财务"黑洞"的主因。另外的资金来源是,村办集体企业、矿山收入和村集体机动地发包、村集体的荒地、荒山
、荒坡、林地等对外发包收入等。
这些资金的来源特点是:环节少,数额大,有保证。
有了大笔的收入以后,一些村级领导不是按照国家政策来支配、使用,而是见钱眼开,动起歪点子。他们完全不顾财务制度,个人或合伙挪用、贪污集体财产。
据河南省检察院提供的情况,村干部们采取的手段往往非常公开、不加掩饰,大致有这样几种:一是白条入账,金额之大甚为罕见。有这样一个村支部书记,一张白条就是20万元,自收自支,用途是给村集体企业合作方的回扣,不能开据正式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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