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04年新《交通法》颁布实施以来,一些地方交管部门为了严管道路交通秩序,加大了执法力度,开始实施"暗中执法"。一段时间以来,围绕着交警"暗中执法"孰是孰非的问题,各方争论不休。近日,北京、新疆、江西三地新华社记者就此问题对交警、司机、法律专家进行了广泛的采访和调研,对"暗中执法"的合法与合理性进行了探讨。
"暗中执法"惹纷争 
"暗中执法"主要形式就是交警手持移动摄录设备在司机不注意时对其交通违章行为进行拍摄并实施处罚。北京市交管局法制处处长赵继强告诉记者,暗中执法只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多种执法方式中的一种,此外还有交通警察固定路面执法、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等执法手段。通过多种执法方式,才形成了严密的交通违法监控网络,以达到保障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目的。
对于交警"暗中执法",从"诞生"的第一天起就受到来自各方的争议。大多数司机尤其是出租车司机对这一方式用"深恶痛绝"来形容毫不为过,且不说司机每个月收到的一大叠罚款单让他们不堪重负,对于交警的隐蔽拍摄,司机普遍感到特别别扭和不公平。北京鑫宇出租车公司的张师傅说:"暗中执法是不是合法律规定,我其实不关心,因为这种执法方式无论合不合法都会让我觉得心里很别扭,我违规了,在明处罚我,我也觉得很自然,但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照'下来,会让我产生不公平感,为什么单'照'我呀,这和电子眼不一样,既然是人为主动的,就会有选择。"一些司机甚至说:"交警躲在立交桥下,藏在灌木丛里,说是执法,那跟特务有什么区别?"
南昌市一位姓张的市民则表示,交警是否"暗中执法",对于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司机并没有什么影响,而对于不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司机是起到了一种约束作用。不管交警是否"暗中执法",总不能说违反交通法规是对的,作为司机本身根本不应有投机的想法。
乌鲁木齐市一名私家车驾驶员认为,只要交警公正执法,而不是乱执法,无论什么执法形式,只要能管好交通秩序,没有什么不可以的。面对社会各界对“暗中执法”褒贬不一的议论,北京市交管部门的态度斩钉截铁:北京交警不会取消这种执法方式,从趋势上看,“暗中执法”将会成为北京交警执法的主要方式。赵继强表示,在暗中执法中发现违规的,绝大多数都是出于主观上的故意,暗中执法是震慑作用最强的,也是最有效的制止违法行为的执法方式。他认为,目前看来"暗中执法"有利于驾驶员形成自觉守法的习惯。
相对于北京交管部门的“鼓励”态度,新疆乌鲁木齐交管部门的态度则完全相反。他们明确表示,在依法执法的前提下要遵循"不准躲在暗处执法"等"四不准"规则,"四不准"规则包括:在依法执法的前提下,执法交警不准躲在暗处;对因交通标志设置位置不当,或因交通标线不清楚等造成有异议的违法行为不准处罚;对运送病人或孕妇及赶乘飞机、火车等车辆的轻微违法行为不准处罚;在交通管制期间,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的行为,原则上以教育为主,不作罚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