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来在江西一些基层乡镇采访时发现,一度得到综合治理的返点引税完税的做法在一些地方呈抬头趋势,一些乡镇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税收指标,竞相以奖励方式对纳税大户变相返点引税,比例高达所纳税额的30%--50%,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税收秩序。
针对一些基层乡镇政府重又抬头的变相返点完税的现象,一些专家指出,返点所需支出的"奖金",对当前本已捉襟见肘的乡镇财政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最终将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危害的是地方经济的长远发展。变相返点引税是"数字出官"的怪胎,这种做法敲响了税收征管警钟。
"纳税100万 奖励30万!"
宜春市下属的一县级市是江西省著名的汽车运输大市。记者近日在当地暗访时,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镇党委书记告诉记者,近年市里给镇里下达的工商税收指标任务大幅递增,由于镇多年来财税基础薄弱,招商引资没有明显成效,为完成税收任务,镇委、镇政府不堪重负。前些年镇里结合市里比较发达的运输业,提出了建设"车市牛都"的发展思路。为了争取一些运输大户到镇里落户,完成税收任务,2002年开始,镇里决定对落户的汽车运输、销售公司,年终以所纳税额的30%予以奖励回报,纳税100万元,就可得奖励回报30万元。

"栽好梧桐树,引得凤凰来。"这位镇党委书记说,决定出台后,成效十分明显,全镇从当初只有一两家本地的运输公司,如今发展到7家运输公司、2家销售公司,福建一些公司也到镇里落户,所纳税额大幅增加。2002年,两家汽车运输公司纳税额一年仅20多万元;2003年,纳税额达到80多万元;2004年,全市20多个乡镇竞争激烈,一些乡镇为了争揽税源,奖励比例增加到所纳税额的50%,自己所在的镇由于奖励比例过低,纳税额增长缓慢,全年纳税额仅90多万元。为了留住现有的汽车运输、销售公司和发展新的汽车运输、销售公司,去年下半年开始,镇里决定将奖励回报的比例也提高到所纳税额的50%。
以奖励的形式引税完税并非个别现象,一些基层乡镇负责人坦言,这样做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他们说,怪只怪上面的税收指标任务定得不切合地方实际,如果指标合适一些,我们这些用来奖励的钱完全可以用来为百姓修桥修路,发展公益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