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福建省宁德市中级法院对震惊全国的原周宁县委书记林龙飞腐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林龙飞死刑。有关法律文书显示,1996年5月至2003年4月,林龙飞在担任周宁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便,先后251次非法收受68名干部、职工贿送的钱款,先后15次非法收受3名包工头贿送的钱款。记者粗略计算,在7年2500多天里,林龙飞共受贿266次,平均不到10天就要受贿1次。
林龙飞案件曝光后,人们关注的是一个县委书记如何腐败、受贿、赌博、放高利贷、乱搞女人,很少把目光投向那些行贿者、买官者、把县委书记拉下水的人。在一个人口仅19万的山区小县,70来人长期地、持续不断地给县委书记送钱、行贿,他们究竟是为了什么?都抱有什么样的目的?又起了什么样的作用?记者试图换个角度来看林龙飞腐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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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12月31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林龙飞腐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林龙飞死刑 |
数十名领导干部重金铺仕途
林龙飞案件中,共有68名党政干部和职工向林龙飞行贿,他们虽各怀鬼胎,各有盘算,但据记者统计归纳,可以概括为5种目的:买官、保官、临时工转正、大学生找工作、因惧怕书记报复而示好,其中买官、保官的占绝大多数。他们无一例外地看中县委书记手中的人事大权。
党管干部的原则在周宁变成了林龙飞管干部,所以买官者趋之若鹜,踏破林龙飞的门坎,不同层次、级别的人想"进步"都走书记的路子。
在周宁,先后有3位正科级干部为了登上副县长宝座,舍得向林龙飞大额"投入",其中2人如愿以偿。县水电局局长肖兴春为了"进步",于1996年至1998年间,先后6次向林龙飞“进贡”了6.4万元,之后,林龙飞推荐肖为周宁县副县长人选。组织考核期间,有人反映肖有计生问题,林龙飞亲自向省市计生部门解释。1998年11月,肖被提任为副县长。1999年春节前,又送给林龙飞4万元。
更多的科级干部为了提拔和换一个好位置竞相向林龙飞"表示意思"。孙某原来在县水电局当副局长,在得知局长肖兴春将被提拔为副县长后,为了能接任局长,他于1998年下半年请求林龙飞提拔任用,同时向林展开密集的金钱攻势:当年7月,送5千元,20多天后再送5千元,又过了20多天,又送5千元,10月,送1万元,11月送1万元,12月送2万元。钱送够了,效果也立竿见影。1999年1月,经林龙飞主持研究提任孙某为局长。之后,从1999年国庆至2003年春节,孙某又分6次贿送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