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相继颁布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对气瓶的制造、使用、充装和销售等都做出具体规定,气瓶充装单位必须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应的气瓶制造和充装。国家法律法规还明确规定,气瓶的产权必须由个人转移到充装单位,充装单位只能充装自有产权气瓶,不得充装技术档案不在本单位的气瓶,否则将受到严厉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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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云龙气站的工人在清洗气瓶。 |
2004年12月15日,海口市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气瓶产权转移,将气瓶的产权由个人转移到各个气瓶充装单位,市民向加气站交纳押金、支付一定租金及交上买气费即可使用液化气。工作开展了一个多月,海口市已经完成了20万只气瓶的产权转移工作。但其间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一些三级燃气经销点与民争利,政府在实行气瓶产权转移过程中配套措施不够完善,这些问题使得部分市民埋怨政府用行政命令制造的垄断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气瓶的产权转移是必然趋势
气瓶关系到社会公共安全,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气瓶安全事故时有发生。2005年1月22日,在三亚市河东区鹿回头村发生了一起煤气瓶爆炸事件,11人受伤。
爆炸的煤气瓶是居民家中自用的,受伤的村民中年龄最大的60多岁,最小的只有8个月。许多惨痛的教训说明,对气瓶实行集中、有力的监管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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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云龙气站经理覃东海指着有充装站标志的气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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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装后的气瓶的瓶身上有安全标识。 |
气瓶产权转移和托管作为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在国际上得到了广泛应用,在中国的实行也是大势所趋。
海口质量监督局副局长胡悦祥表示,长期以来,气瓶分散在千家万户之中,气瓶的使用、检验、维修、报废等环节基本上由分散的个人承担,相关部门监管的难度特别大,造成气瓶数目不清,拒绝"安检"、带病"上岗"、超期"服役"等一系列问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气瓶的产权从个人转移到充装单位后,风险和责任也随之发生转移,气站成为安全责任的明确主体,监管行为就更具有可操作性。目前,海口市产权转移进行过半,已经清理出来3千多个不合格气瓶,就如同清除了三千多颗"炸弹",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公共安全。
海口市云龙气站经理覃东海表示,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海口市气瓶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规定,他们对所充装的自有产权气瓶均进行建档登记,并喷涂充装站标志、气瓶编号和打充装站标志钢印,同时担负起定时安全检测和安全管理的责任。一旦发现气瓶出现问题,可以通过质量回收制度收回气瓶,确保气瓶的质量,在源头上解决了客户的安全忧虑。气瓶产权彻底转移后,气站还将为每一个气瓶买保险,消费者免费享有保险,这样客户就无后顾之忧了。
对于消费者来说,产权转移使得消费者由于自身缺乏相关安全知识、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危险可以降低,在一定程度上转嫁了责任和风险。
网名为铅笔4648的网友在新华网上表示:"每天在使用(煤气瓶)时所存在的危险也是难以预料的,政府收购了煤气瓶,气站还为每一个煤气瓶办理了至少8万的保险,而我们只需要交80元每瓶的押金,每月1元的使用和折旧,保险,检测费,如此算来,我们使用者还是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