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9日,成都市出租汽车协会、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和市公用事业监察大队联名下达了一份《关于成都市出租汽车行业开展“携手共建文明成都,安全、畅通、文明、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通知一出,即在出租行业里掀起轩然大波。
原来,《通知》中不光要求出租汽车行业在成都市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肩负起重任,还要求通过活动“尤其要使驾驶员真正懂得‘主动交‘候车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是行业的整体利益’的道理”,而且在活动期间,“对举报酒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相关人员收取‘候车费’等费用的,经查实后给予个人奖励,由协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元。对继续主动交费的驾驶员,一经查实,立即对其通报批评,并责成公司终止合同。同时由市出租汽车协会按照行规行约取消其进入行业资格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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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租车汽车协会发布的关于开展“安全、畅通、文明、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 |
“候车费”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费用?它为什么会让有关部门如此大动干戈呢?
“候车费”的操作手法
成都市交管局静态交通管理科主要负责处理车辆停放方面的事务,他们调查处理了大量的“候车费”案例。科长牟刚告诉记者,“候车费”是指宾馆、娱乐场所等有较大客源的地方向出租汽车司机收取的停车等客费用,也叫“候客费”
,数目多少主要依客源和“口岸”而定,一般是一个月一辆车交400元,高的有600元,最差也有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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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出租车管理处副处长李宇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就是要让这些希望通过交钱获得垄断利益的行业从业人员,付出远比他的获利更巨大的代价。” |
“他们一般都是单线联系。由一个与娱乐场所保安混熟了的出租司机牵头,俗称‘老鬼’,把二三十个司机交的钱收拢来,单独把交钱的车号和钱一起交给保安。保安收了就走,不给发票收据,白条都不打。‘老鬼’和保安彼此心照不宣,其他不熟悉的人,连交钱的机会都没有。”
收了钱以后,保安们就要为收来的钱兑现承诺,必须要让交了钱的出租车拉走客人,而让没交钱的车放空。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操作手法可谓多种多样。
老武,一位五十出头的出租司机,目睹过多次“候车费”的操作。他向记者道出了其中的“奥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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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1月9日,成都市出租汽车协会、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和市公用事业监察大队联名下达了一份《关于成都市出租汽车行业开展“携手共建文明成都,安全、畅通、文明、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通知一出,即在出租行业里掀起轩然大波。 |
老武:“不交钱,你能把客拉进去,就是不能拉出来。”
记者:“他怎么做到这一点的?”
老武:“先是保安来嘛,保安有明来的有暗来的。明来的就明给你说,你没有交‘候车费’,不能从我这个地方拉走客人。暗来的就找理由,有的说你堵了门口,必须马上开走,有的说有规定,这个地方不能上车,有的说你的车况太差,不符合我们客人的要求,反正尽量找理由让你走人。”
记者:“他又怎么解释那些交了钱拉上客的?”
老武:“他说那些车是符合规定、符合要求的。有些根本就不解释,只让你走。”
记者:“要是你们不走呢?”
老武:“我们怎么敢不走嘛,你想保安都是操过功夫的,长得又壮,又是他的地盘。好汉都不吃眼前亏,何况我们又不是好汉。惹不起嘛只有走的份。”
记者:“还有其他的方式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