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成本透视
新华网福建频道 记者:吴亮 新华网广东频道 记者:赵东辉
编者按:我国社会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向工业化、城镇化迈进,数以亿计的农民工到沿海发达地区打工,他们既是这一伟大历史变革的主体,也是这一变革的结果。他们为沿海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长期以来这一群体却被我们的社会所忽略甚至漠视。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和谐社会,这对沿海发达地区来说,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就是要让外来打工者融入到城镇中来,建立一套让这一群体享受社会公共资源的制度,通过支付一定的"和谐成本",形成和谐相处的良好发展环境。日前,新华网记者深入到广东、福建、浙江三省进行采访,尝试对构筑和谐社会的"和谐成本"进行探讨和研究,以下是他们来自第一线的报道和思考。
"和谐成本"――一个无法绕过的实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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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一家民办学校的外来工子女们童真的笑脸。 |
在东莞市寮步镇打工的柯长德夫妇是湖北黄石人,来东莞打工已经有10多年了。柯的妻子在一家酒店做厨师,每月工资700元,柯做个体运输,每月收入1000多元。夫妻两人的工资在当地的打工者中是属于"高收入"。
柯长德夫妇的实际生活状况如何呢?记者了解到,他们租住当地一间不到20平方米的农民房,居住、卫生条件很差,属于典型的"城中村"环境,房子租金每月350元;夫妇两人都没有参加养老保险,他们如果停止在东莞市的打工,除了回家种地外,就没有另外的生活保障来源;他们还有一个12岁的儿子,在黄石老家读小学6年级。柯夫妇跑遍了当地的学校,一学期的各种费用基本加起来要在1000元以上。柯长德算来算去,这样的费用他们负担不起,孩子只好在家里让老人带。
柯长德无奈地对记者说,在这边缺乏安全感和归属感,生活上没有一个长远的保障,干一天算一天,说不好哪天就回去了。
一些外来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出了他们内心的感触:城市的繁华和富裕并不属于他们,他们只是到这里为生计苦苦挣扎的过客。
在社会财富的第一次分配中,外来工得到的是低工资,到了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时,外来工基本上没有享受,他们无法像务工者所在地的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公共财政的各种保障。
在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中,许多城镇并没有将外来工群体纳入到公共财政的预算范围之内。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郑桢梓认为,对外来工而言,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等公共财政分配框架基本上将他们挡在了门外。正是由于外来务工群体无法同步享受到社会进步的成果,他们的不满情绪在增加。
郑桢梓分析说,当前我国的社会公共资源处于一种"缺省"状态,也就是没有和不足的意思,这是由我国人口众多这一基本国情决定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谁在资源分配中被"省却"了呢?首先是农民工这一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过渡性群体。他们为我国工业化、现代化作出的贡献巨大,付出的牺牲也最大,他们是生硬地"嵌入"城镇社会的一个"楔体",在被挤压的状态下生存,在公共资源的分配上常常处于被忽略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