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贪官的考察材料解读
新华网湖南频道
文/赵东辉 陈澎 图/龙弘涛
今年11月底,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了对原湖南省常德市政协主席彭晋镛的二审裁定:维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原判,彭因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耐人寻味的是,案发前彭在有关部门、公众视野里基本属于"好干部"形象,记者从有关部门查阅了彭晋镛的档案,从他升迁过程中的考察材料来看,也没有流露出彭任何可能贪污受贿的蛛丝马迹。
今年57岁的彭晋镛,2003年5月在常德市政协主席任上被查处,之前的2001年10月彭担任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彭先后担任县、市纪委领导职务长达15年之久。经法院审理查明:彭受贿42万多元,骗取和侵吞公款6万多元,拒不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109万多元。彭的这些问题主要出现在他任纪委书记以及主管纪委工作的副书记阶段,其违纪违法行为的出现经历了一段较长的时间。
从彭晋镛档案里厚厚的一沓材料中,可以勾勒出彭仕途升迁的轨迹:1981任常德县蒿子港区党委宣传委员,1983年破格提拔为县委常委、宣传部长,1985年任县委常委、纪委书记,1988年调任常德市纪委副书记,1990年任桃源县委书记,1995年任常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2001年任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2年任市政协主席。
从整个档案记录来看,彭获得过"全国百佳县委书记"、"常德市十大勤政廉政建设标兵"等荣誉称号,自1993年以来组织部门对他个人进行的9次年度考核,有2次为优秀等次,其余为称职等次。
纵观彭晋镛23年的从政历程,先后共经历了8次职位变动,组织部门按程序分别对他进行了考察,每次考察他都轻松过关,而且评价比较高。记者仔细解读了其中的6份考察材料,并对与彭共事的干部群众以及彭本人进行了采访,从中可以折射出当前干部考察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较为普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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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晋镛被带上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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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彭晋镛受贿、贪污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以监督他人为己任的湖南省常德市原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彭晋镛坐到了被告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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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内容为何如此"雷同"?
对比1983年和1985年彭的两份升迁考察材料,记者发现,这基本是两个内容雷同、甚至前后抄袭的材料。而现实中的彭晋镛在这一时期却发生了他人生中的最大变化:1983年他从一个普通的区委委员,一跃提升为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而后又任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很显然,这种跳跃式的变动,使他的工作内容、方式也发生了本质的改变。
然而,这两份分别反映他担任区委员和县委常委的考察材料,却让人着实难以区分。两份材料均分为基本情况、三中全会以来的表现、现实表现三大部分。后一份材料的基本情况部分仅仅增加了个人经历的变动内容,三中全会以来的表现部分完全一样。而最能反映干部实际情况的现实表现部分,又分为3个小段,每段的总结语无一字差别,后面两个小段连内容也完全一样。其中对于彭的缺点,两个材料也采用了一样的表述:"入伍时间不长,工作经历较短,工作中还不够大胆。"
记者对比彭2001年提拔市委副书记、2002年调整为政协主席时的两份考察材料,发现内容也基本一样,只是后一个材料在措辞上有意识地减少了有关纪检工作方面的表述。关于不足之处,两次考察则是同一个结论:"有时有点计较,心胸还要开阔一些。"彭1995年和1999年的两份考察材料,也出现类似的情况。
记者在常德市临澧县、石门县、澧县等地采访时,这些地方组织部门的同志对记者说,对一把手的考察按理是一个很好的监督环节,但作用一直发挥得不理想。如今的考察更多地体现为一些形式化的东西。往往是上级派三、两个人在一个地方搞三、两天,开三、五个座谈会,接触三、二十个人,不同的人考察出来的结论也都大同小异,如果不看名字就根本判断不出来这个人是谁。当前干部考察过程中形成一股不敢说真话、说实话的"好好"风气,有问题的干部也常常被放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