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勤工俭学"脱轨"谁之过?
新华网辽宁频道 记者 王莹
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亮中桥镇万安中学14岁的学生吕旺,10月5日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中发生车祸意外身亡。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学校把创收作为勤工俭学的主要任务,而忽略了对孩子的正确教育和安全监管,是导致这起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勤工俭学的偏离"轨道",既违反了国家有关中小学开展劳动教育和勤工俭学的政策规定,同时也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勤工俭学屡屡"脱轨"呢?
是"创收"害死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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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旺的同学向记者讲述事件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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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缺乏安全教育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
10月5日下午1时许,万安中学的300多名学生顺着田间的土路赶往学校事先联系好的农户家,准备进行一年一度的勤工俭学活动--帮农户掰苞米。当初二学生吕旺骑车上坡时,另一名学生正骑车带人冲下坡,两车相撞后,吕旺头部受伤倒地昏迷不醒,被送往医院抢救十几个小时后,于6日凌晨死亡。
学生家长认为,孩子是在给学校创收过程中发生意外的,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向学校和镇政府提出了15.1万元的赔偿要求,但至今没有得到应允。
据村民们讲,万安中学每年"十一"期间都让学生去事先联系好的农户家掰苞米,目的在于给学校创收,每亩地学校可以得到18元钱。如果农户用成年人,每亩地的价钱是22元,因此主动与学校联系的农户也很多。每年学生多则劳动6天,少也要4、5天。一些学生告诉记者,如果不去,就要向学校交钱,一天10.5元。吕旺的同班同学吕冬说,去年自己因为皮肤过敏没有去干活,就向班长交了40元钱。
安全教育工作本应是学校的一项常规工作,然而万安中学在组织勤工俭学时,学校并没有统一组织学生到学校集合,而是让每个同学自己到田地里集合。据了解,因学生住所比较分散,去劳动的学生除了骑自行车外,还有骑摩托车的,骑车带人的现象也十分普遍,而这样大的安全隐患,却未能得到学校足够的重视,并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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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旺生前的照片 |
吕旺是家中的独子,其父亲吕世库是村里砖厂的副厂长,家境殷实。其母吴秀英泣不成声地告诉记者,自己一再说给儿子拿钱,儿子不同意,在家里什么活儿也不舍得让孩子干,就让孩子好好学习,可孩子从小学三年级起每年"十一"都得去农户家掰苞米,给学校挣钱,钱怎么花的学校从来不告诉家长。
据吕旺的亲属讲,孩子不让交钱的原因是怕老师对自己有看法,评不上三好学生。吕旺的表舅张国军气愤地说,"十一"放长假,任何人都休息,学校却让孩子去"创收",都是"创收"害死了孩子。舅爷王振平说,学校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绝对不利于学生的身心发展。吕旺在学校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他的离去不仅给家人造成巨大的心理伤害,老师和同学也感到非常惋惜。万安中学校长汪立峰和他的同学均表示, 吕旺在班里学习非常上进,每年被评为三好学生,在班里人缘非常好,老师都非常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