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 | 财经 | 体育 | 台湾 | 法治 | 军事 | 科技 | 教育 | IT | 文娱 | 论坛 | 视频 | 音乐
  特别声明:新华网“焦点网谈”栏目的文章均为独家专访,任何网站、报刊、电台、电视台未经新华网许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载。
  联系电话:010-63076415 传真:010-63073507
当前位置: 首页 >> 焦点网谈 <<< 往期内容 >>> 查看评论

土特产如何搭上地理标志保护“快车”?

新华网重庆频道    策划:刘健 文字记者:李永文 摄影记者:周衡义

    同样是香梨、茶叶、柑橘等类的农产品,但如果有了地理标志商标这把"保护伞",就马上身价不菲,并受到法律保护。比如重庆的涪陵榨菜、新疆的库尔勒香梨、河南的信阳毛尖茶叶等。我国地大物博,具有明显地方特色的农产品种类还有很多,如何充分利用地理标志商标手段,让更多农产品走出地方,迈向全国乃至全世界呢?

    地理标志商标保护,让"青菜头"变成农民增收的"金蛋蛋"

    涪陵榨菜具有百年历史,早在清朝光绪年间,涪陵人邱寿安开始把当地特有的"青菜头"腌制风干,然后用木头压榨脱水制成腌菜到处贩卖。根据工艺特点,邱寿安将此菜取名"榨菜"。涪陵榨菜以其特殊的土壤、气候条件,独特的加工工艺和鲜、香、嫩、脆的特别品质风味,与欧洲的酸黄瓜、德国的甜酸甘蓝被誉为"世界三大名腌菜"。

    然而,拥有"中国榨菜之乡"美誉的涪陵区在采取地理标志保护之前却遭遇了全国范围的仿冒。涪陵区榨菜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过去全国的榨菜市场几乎90%以上都打着"涪陵"的招牌,由于没有商标的保护,本地企业受到严重冲击。特别是,浙江余姚加快发展当地榨菜产业,并一度抢先注册了"涪陵榨菜"的商标,使得原产地的涪陵反而可能成为"涪陵榨菜"的侵权者。

    为此,涪陵区榨菜办一成立就致力于对"涪陵榨菜"地理标志商标的申请和保护,通过努力,终于在2000年"抢回"了这个金子招牌。重庆市工商局副局长李晞朦说,"涪陵榨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经过3年多来的运行使用,有效促进了企业发展,推动农民增产增收。据测算,从2000年到2004年,重庆涪陵区农民种植青菜头销售收入增长了194%。现在榨菜已成为重庆涪陵区的支柱产业项目,全区获准使用"涪陵榨菜"证明商标的企业共有30家。

    在使用"涪陵榨菜"证明商标过程中,涪陵榨菜管理办公室将添制杀菌设备和防腐按标添加纳入使用证明商标的首要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在其产品内外包装上印制"涪陵榨菜"证明商标字样,将一些生产规模小、设备落后、卫生条件差、产品质量低劣的企业淘汰出局,彻底改变了过去家庭作坊式生产的局面。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查看评论
  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新华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新华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往期精彩话题

·风光过后成摆设 谁为政府“形象工程”负责?——青海频道 ·战战兢兢的英语听力考试 进退两难的招考尴尬——辽宁频道 ·“学子商人”诞生记:大学生经商潮冲击象牙塔——黑龙江频道
·上百赌徒网络联线缅甸赌场 豪赌输掉数千万——浙江频道 ·记者暗访:揭开太原休闲交友服务的“面纱”——山西频道 ·黄泉路上的年轻“枪手”:“潜规则”害了大学生——重庆频道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打印本稿 推荐给朋友:
   

新华网新闻检索
组合检索 帮助
版权所有:新华网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新华社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