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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下调
村级组织面临“无米下炊”之难
新华网山东频道 记者 丁锡国 编辑制作 王媛媛
最近,记者在山东农村采访时发现,基层干部对村级组织运转问题非常忧虑。从今年开始,农业税税率已经降低,作为支撑村级组织运转的农业税附加也相应减少,一些人口较少的村庄村干部的工资支付已经出现困难。五年后,农业税及其附加税将全部免除,相当一批村庄将没有分文收入,如果不及早研究弥补措施,村级组织就可能陷入瘫痪状态。
山东是我国第一农业大省。2003年,全省村级集体总收入为451亿元,村均52.2万元,但村级经济发展存在很大差异,全省有38.1%的村集体收入不足3万元,25.7%的村没有收益。今年,山东省全面取消了农业特产税(烟叶除外),同时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受此影响,全省今年的农业税收减收数额高达34.97亿元,为全国之最,全省每个乡镇因此平均减收178万元,村均减收1.02万元,部分乡村组织出现运转困难。
农村税费改革之前,村级组织的收入来源主要有两块:一是“三提五统”中的三项提留,二是可以以资代劳的“两工”部分。另外,由于当时的政策允许留出不超过总面积5%的机动地,这些被农民称为“活田”的机动地往往被村集体对外承包,每年也可以获得一定的收入。
农村税费改革之后,村集体收入全面萎缩。村集体可用的农业税附加较之先前的提留大大减少,“两工”也逐步减少,2005年将全部取消。第二轮土地延包之后,政策已不主张村集体预留机动地,许多村因此失去了这个“小金库”。从今年起,国家开始降低农业税税率,五年内将全部免除,作为村集体主要收入来源的农业税附加也相应减少并将最终取消,这对本已十分薄弱的村级组织来说,无疑雪上加霜。
记者近日采访了山东禹城、高唐、郓城、梁山、肥城等五个县市的多个村庄,大多数村的经济状况已经非常紧张。郓城县超过三分之二的村除去农业税附加外没有任何其它收入。该县黄堆集乡黄东村有1200口人,去年收取农业税附加4万元,今年仅有2万元入账。仅支付村干部工资每年就需1.6万元。这个乡的周庄村有670口人,以前,村集体拥有一些树木,尚能有点收入,如今只剩农业税附加一项收入了。村党支部书记周长番告诉记者,村里要给3个在职干部、3个退休干部发工资,每年一共要6000元,今年,全村的农业税附加仅收了1万元。高唐县固河镇有75个行政村,去年还有160万元的农业税附加,基本能够保证村干部的工资发放,今年,这块收入减少了一半,有些村的收入连发工资也不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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