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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贷“黑名单”背后:隐私权与债权,孰轻孰重?

新华网北京频道 记者 岳瑞芳


 

 

  
    在北京媒体持续几日长篇累牍的“热身”报道之后,11日,北京银行业协会毫无悬念地公布了银行欠贷客户的失信情况(俗称欠贷“黑名单”)。

    从发布的信息看,截止到2004年9月,北京共有6577人因欠贷问题被列入由16家银行共享的“信用信息系统”内,其中包括2876名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和3701名汽车消费贷款客户。

    在此前的媒体报道中,引发质疑的主要在于银行此举是否侵害了消费者隐私。

    对此,北京银行业协会11日解释,系统内记录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借款金额等信息仅限由银行内部共享,向媒体和社会公布的只是欠贷人的整体特征,如年龄构成等,并未涉及客户的具体个人信息,不存在侵害隐私问题。

    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黑名单”上的一些“上榜”客户来说,他们对银行业协会的做法还是颇有微词,认为协会的做法无论怎么说,对客户的权益都是一种伤害。

    不良个贷攀升 银行被迫出此“下策”     

    自1992年建行北京分行发放北京首笔个人住房贷款以来,北京的个人贷款业务一直处于高速发展阶段,而且由于其不良贷款率低、利息实收率高等优点,深受各家银行青睐,全市消费贷款余额一度高达千亿元以上。但近两年来,受种种因素影响,银行个人信贷业务不良率开始呈现节节攀升趋势。


 

    为遏止个人不良贷款继续恶化,北京16家中资银行经协商后于2003年10月联手建立了“信用信息共享系统”,希望通过借款人不良信用记录 的内部共享来防范信贷风险,当年共有4000多名车贷客户因欠贷被纳入这一系统。

    据北京银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该系统自建立后一直运行良好,失信客户的信用记录由16家银行共同收集、逐月刷新后共享,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银行识别风险的能力。

    但这只是银行针对欠贷人“略显被动”的自保措施。依据银行“信用信息共享系统”的运行规则,各成员行被要求“不得以借款申请人的信息被列入系统为由而拒绝发放贷款”。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助理柳栋表示:“从共享系统中获得的信息只作为信贷审查过程中的参考资料,不作为贷与不贷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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