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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如何走出尴尬境地?

新华网广东频道  记者 赖少芬

  随着新学年的开始,各高校陆续开始了对过去一年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评工作。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一项在很多高校已经运行多年,曾经作为学生奖学金、三好生评比和毕业分配重要参照的措施,由于对人的思想、品德、技能等方面进行人为的完全量化,已经走入一种“学生排斥,老师头疼”的尴尬境地。

    面对来自各方面的重重压力,不少高校都开始酝酿对有关测评办法的修改。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要如何走出目前的尴尬境地?怎样才能使其更人性化,更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这些问题引起了有关教育工作者以及高校学生的思考。

   综合素质测评“量化”大学生素质
参加社会实践是很多高校综合测评的项目之一。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可谓由来已久。由于以前大学生毕业包分配,分配的单位好坏完全由学校决定,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产生了衡量学生素质和能力的素质测评。通过测评,学生全部按分数排队,从而解决了分配过程中的标准问题。同时,测评分数也成为学校分配奖学金和三好学生名额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最早的测评完全是按学习成绩来排队。后来,随着社会对加强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视和呼吁,测评内容中加入了思想品德、文体活动、社会活动能力等反映学生综合能力的部分,这些能力仍然用完全量化的方式来进行考核。

    虽然现在大学生就业早已不再是排队等分配,但综合素质测评仍然被很多学校作为评选奖学金和三好生的重要指标,在就业推荐中,也往往以此作为标准。

    高校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测评,对学生的各项表现打分,然后赋予不同的权重,得出综合得分,并据此给予相应的评优奖励。在综合测评中,由课堂考试得到的学习成绩一般占70%;此外,有包括发表论文、参加某项科技竞赛获奖等的科研能力得分;还有反映学生参加班级集体活动、担任校院系班级学生干部、遵守公寓文明规范等的组织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得分等。

    在广州的很多高校,学生入学时都会领到一本学生手册,手册里有非常详细的综合素质测评标准,而每个系还有自己更加细化的测评办法。

    记者在某高校的学生手册上看到,综合素质测评分为品德、成绩、文体和能力4部分。除了学习成绩外,其他几项也采用了完全量化的办法来进行。比如,各类积极分子(包括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等)加7分;热心公益、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捐书、捐款和义务劳动等加1-2分;无偿献血加6分;参加文艺演出和体育活动加2-8分;一旦获得优异成绩则可以加到20分;为文体活动做义务服务者加1分……而一旦担任学生干部或者社团活动领导,则可以有更高的加分。

    据了解,各高校的测评标准一般都是各校自己制定的,在学校的大标准下,各院系都还有自己的标准。有的学校院系会组织自己的测评小组,每个班派出代表参加,大家共同讨论测评标准的制定,在此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为了各自利益“讨价还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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