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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游给小费,你愿付吗
新华网广东频道 记者 郭莹玉 摄影 壮锦
国内旅游明确引入“小费制”,这在国内还是首次。近日,广东中旅在9月即将出行的“VIP旅游团”中首次明确提出“小费制”。这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热评。
“小费制”制度上是否允许
大多数游客在接受导游服务后都没有给小费的习惯,日前广东中旅就此率先在全国进行了一次“大胆的尝试”--9月出行的“VIP系列团”中向游客建议“如果服务满意,请支付导游每天20元小费”。这项措施一出台便引起了各方关注。
据介绍,参团游客奖励导游小费的做法,以往均出现在出境游团队中,当游客对导游的服务满意时,大多数游客都愿意支付。此次,广东中旅首次在广州,将建议奖励导游小费的做法引入国内游,游客在行程结束后,如果对导游服务满意,可以选择奖励小费;如果对导游服务不满意,则可以不予支付,“完全是自愿性质”。
据了解,9月广东中旅试行的三条“标明小费”旅游线路是:海南双飞四日游(1980元/人)、黄山五日游(3000元/人)、京津四日游(3890元/人)。
在采访中,广东中旅试图表达的逻辑是:小费将比导游私拿的回扣高出不少,而想获得小费,则需要游客对导游服务的认可,于是导游便不可能再从景点购物上做文章,从而杜绝导游带游客狂购物现象的泛滥。
对此,国家旅游局有关人士表示,对于导游向游客索要“小费”是明确禁止的,游客给导游小费的前提是“自愿”原则。
旅行社,明收“小费”意在规范服务
在广州一家外资公司工作的姚小姐今年过年“窝了一肚子火”,原因是大年30参加了广州某旅行社组织的海南游,海南当地的接团旅行社带着他们到寺庙里烧香,结果香烧完了他们也傻眼了:一家三口烧了三柱香,共花掉了390元,平均每柱香的价格高达130元!
“这还不算是最离谱的,四川一处风景区烧一柱香收800元。”业内人士透露的一个数字更令人咋舌:现在导游每月收入的70%都来自带游客到景点购物然后从商家拿到的回扣。
广东中旅营运总监叶汉平表示,广东中旅此次建议游客自愿支付导游小费的初衷,就是为了规范导游的服务。
他说,广东中旅认为此举可以规范服务质量,减少导游诱导游客在景点购物从中拿回扣的现象。他认为,广东中旅推出的奖励小费方式,纯属从目前旅游市场竞争形式和旅行社的现状出发,为扭转消费者长久以来对旅游行业和对导游的众多负面印象和影响出发。
他向记者透露,其实游客向导游主动、自愿支付小费的做法早已存在,在出境游中比较明显。建议小费“自愿支付”的办法,也是根据中国旅游业的特点和“潜规则”决定的,广东中旅此举只是将以往的“潜规测”浮出水面,向公众公开。这是全面竞争、高度市场化的旅游业保障消费者权益,尽早与国际接轨的做法。
他再三重申,奖励导游小费完全是“建议”,而且是旅游结束后游客满意才支付,主动权都在游客手上,给不给,给多少,都是游客说了算。广东中旅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提高旅游业的整体服务质量和形象。
现在旅行社出团通常采用的办法是,先由组团社方面组织30人左右的旅游团,然后由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接团,这样就出现了组团社方面负责接洽的“全陪”导游和地方旅行社陪同游客的“地陪”导游之分。而试行“VIP系列团”“标明小费”,就是针对“地陪”的,目的是督促地方接待社能派出好的导游,从而保障VIP团的服务,保障组团社与地接社的健康长远的合作,提高旅行社业的形象和服务水准。
据叶介绍,1987年国家旅游局曾明令禁止导游收小费,“本人未主动索要,但收受小费的,给予批评教育,没收其所收小费”。
叶告诉记者:“9月出团的‘VIP系列团’行程安排中取消了‘购物’这一安排,这样地陪导游没办法再从购物这一环节中赚取灰色收入,转而将精力投入到为顾客竭力服务上面来。如果地陪导游的服务赢得了游客的满意,游客愿意给小费,按每个游客每天支付20元的小费、一个团30人来计算,那么导游的收入会比拿回扣多。”。
广东中旅现在担忧的还是游客能否接受付导游小费这一做法。他介绍,建议“VIP系列团”的游客付小费目前还处于试验阶段,主要针对白领阶层。“广州市民很多人都有过出境游的经历,对付小费应该不陌生。”
广州最大的旅行社“广之旅”早在2001年8月就开始试行导游服务费做法,现在正式更名为“小费激励机制”。该社的小费激励机制实行3年以来效果非常好。
“广之旅”负责人介绍,由于旅游行业的特殊性质,旅途中,导游、司机“将在外”,“小费激励机制”对他们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的监督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导游的服务技能和技巧也大大提高,激励机制实施以前由于导游服务技能欠缺而引起的投诉也大大减少。
中国旅行社协会常务理事、“广之旅”董事长、总经理郑烘先生表示,随着旅游事业的发展,以及中国加入了WTO,旅游业也应逐步与国际接轨,引导游客对服务好的导游、司机给予鼓励,以促进导游素质的提高、导游队伍的稳定,形成良性循环。广东旅游业的发展处于国内发达水平,每年的出游人数占总人口的半壁江山,而且广东游客出游经验丰富,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强,实行小费制度不失为一个好尝试,加上有前几年试行积累的基础和经验,旅行社对“小费激励机制”很有信心,相信将达到游客、旅行社双赢的目的,促进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
对于广东同行的做法,北京的国内社表示赞同。北京“百强社”之一的春秋旅行社的经理杨洋表示,该社国内团尚无小费制度。“如果广东做得好,我们也考虑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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