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焦点网谈 <<< 往期内容 >>> 查看评论
   

  特别声明:新华网“焦点网谈”栏目的文章均为独家专访,任何网站、报刊、电台、电视台未经新华网许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载。

 联系电话:010-63076415 传真:010-63073507

公司亏损就得消费者买单吗?

--广州市管道煤气提价引起各方质疑

新华网广东频道 记者  徐清扬 彭华新 摄影  徐清扬

       日前,广州市煤气公司以出现"政策性"亏损为由,想通过提高煤气价格使企业获得发展资金,广州市物价局还为此举行了一个规模颇大的听证会。听证会虽然已过去20多天,但广州各方对此质疑声不断,普遍认为作为一个垄断行业的市煤气公司,提价之前应先公布其真实财务状况,亏损转嫁到市民身上更不合理。记者对此进行了追踪。  

广州市煤气公司办公大楼

广州市煤气公司收费大厅

几位广州市民在交纳煤气费

广州市煤气公司下发文件调整煤气价格

广州市煤气公司公布的收费标准

 

巨额资金流向 市民不知明细帐

    据了解,目前广州市管道煤气居民用户达59万户,商业用户、非商业用户3000多户,且每年还在以10万户的速度增长。在煤气初装时,广州市规定每户要交3500元的初装费,有的还要交1000多元的增容费。仅此一项,广州市煤气公司每年就进账1.75亿元。到2003年底,广州市煤气公司已累计收到管道初装费收入达11.7亿元。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无论是煤气初装费和煤气价格,广州都比北京、上海等地要高很多。北京市居民用户的管道煤气价格是1.20元/立方米,上海市的为1.05元/立方米,而广州是2.20元/立方米。广州市民每年交纳的煤气费又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如此巨额收入,这些钱都用到哪去了?在反对煤气提价的同时,广州市民还急需想知道这笔钱的明细帐。不少广州市民认为,提价之前煤气公司应公开其账务,同时要对煤气公司的成本费用、初装费和利润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独立的审计,让市民心中有数。

    但让广州市民失望的是,煤气公司始终没有拿出一个令人信服的明细帐。广州市煤气公司总经理陈国平只作出了一个很粗略的解释:煤气初装费已全部用于管道铺设及偿还以前油制气工程建设的债务上。其中管网工程支出6.99亿元,建成管道近600公里;偿还移交时工程债务4.4亿元,结余0.31亿元。他还强调说,收取初装费绝不是用来补亏的,而是作为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于管网的建设,而且今后这项资金也会主要用于管网建设。

    不少广州市人大代表就此指出,广州市民交了初装费,是整项煤气工程的投资者,每月交纳煤气费,同时又是消费者,有权知道煤气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煤气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应该由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并由人大进行监督,审计结果及数据应向市民公开。

    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系教授邝少明认为,在没有完全给予民众知情权,没有让市民完全了解垄断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企业经营状况的情况下就进行提价是不合理的。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查看评论
  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新华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新华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往期精彩话题

·不管是谁给钱就开锁 开锁业锁匠谁来管?——广东频道 ·“致富路”为何变成了“民怨路”?——内蒙古频道 ·对峙:治理超载的理想与现实之痛——天津频道
·三个民工的故事:我恨死了“农民工”三个字——山东频道 ·“馅饼”还是“陷阱”? 揭穿留学中介“造假术”——上海频道 ·屡次贩卖四级考试答案 她们如何得逞?——重庆频道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打印本稿 推荐给朋友:
   

新华网新闻检索
组合检索 帮助
版权所有:新华网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新华社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