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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教育",教育是一种服务吗?
新华网广东频道
记者 赵东辉
前言:新学年即将到来,一家在广州拥有20多家民办学校的教育机构率先推出一个大胆的尝试:学校校长与家长签署了一个"教育契约书",首次在教育领域引进合同方式。一石激起千重浪,这一举措引起教育界和社会的广泛评论和争议。
契约的方式,将家长和学校在学生教育中的责任、权利确定下来,让软承诺变成硬约束。新学年前期,广州一家民营中学校长和家长代表签署了一批教育契约,这是全国首批教育契约。专家指出,"契约教育"的出现,表明社会各方在学生教育中的责任行为逐步走向规范,教育作为一种服务的本质得到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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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点评"教育契约书"内容 |
"契约教育"凸显服务、责任
这项试点首先在广东第一家民办教育机构信孚教育集团展开,近日,它下属的广州黄石中学与8名学生家长代表,签署了《校方家长教育契约书》。9月份开学后,校方将分别同600多名家长签署同样的契约书。在这个契约书里,校方承诺:实行一费制,学期中间不乱加收学费;保证教学质量;家长每提一条合理化建议,校方奖励50元等。家长则承诺:每学期为孩子所在班级担任半天班主任;不因考分低而责罚孩子;不因家庭变故令孩子辍学等。
这个契约书不仅规定了学校和家长双方在孩子教育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而且契约书末尾还注明"与《合同法》有同等效力"。
长期以来,人们只强调学校教育的特殊性的一面,而忽视了其从属于服务机构的特性,结果,导致学校跟学生、学生家长之间的关系被扭曲,甚至成为"卖方市场"的一些学校处于居高临下的位置,变着法子向被服务者乱收费、拉赞助,而处于弱势一方的学生和家长只能顺从和默认。
契约书的发起人信孚教育集团董事长信力建介绍,如果家长对学校的任何做法不满,可以到集团总部进行协商。若校方确有违反契约书的做法,家长可据此向消委会或直接到学校索赔。
黄石中学初一学生刘磊的母亲孙培艺,在签完契约书后对记者说:"我们从河南省搬到广州市才3年,生活比较紧张。学校把收费规定得这么清楚,我的心里就有底了。契约对于家长的很多要求,我早已经做到了。但是学校这样郑重其事地和我们签这样一份合同,说明学校对学生敢于负责任。"
深圳联明全电器经营部经理匡成星说:"我管的孩子多,常常顾不上他们的学习,契约书里提到'要给孩子一张书桌',这对我触动很大,增加了我的责任意识,首先要为他们创造一个基本的学习环境。"
信力建说,契约书是双向的,不光学校有服务的义务,家长也有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教育的义务。大多数民营学校主要面向流动人口子弟,家长忙于生计,经常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契约书中的"家长承诺"部分则是提醒教育不光是学校的事情,家长也有责任为孩子提供一个好的成长环境。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授蒋国华说,现代教育的主体分为三大块,即学校教育、家长教育和社区教育,教育不应仅仅局限于课堂,"契约教育"将教育中的互相监督、互动通过法律形式确定下来,是教育领域一个有益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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